● 张 群
据新华社新闻研究所作的一项关于“受众对媒体的信任和满意度”的抽样调查显示,81%的受众认为媒体的“批评性报道太少,舆论监督力度不够”,74.8%的受众认为媒体“对本地政府监督不够”,75%的读者认为媒体舆论监督报道的可信度和监督水平有待提高。由此可见,近几年虽然我们的新闻舆论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看,对于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的状况,社会和公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依然不高。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为人为干扰导致媒体失语缺位现象严重;二是舆论监督报道中新闻元素失衡现象比较普遍;三是编辑意识和编辑手段存在失衡。
平衡是保证客观公正的前提
国家从制度和政策上给予了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以极大的支持,媒体自身要珍惜这种支持,在进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提高从采访写作到编辑展示的技能和水平,力求报道动机纯、事实准、效果好。 要达到这种标准,舆论监督的平衡原则及其在实践过程中的使用,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这种平衡,包括点平衡、面平衡、整体平衡、信息平衡等多方面。可以说,平衡是保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前提。北大毕业生陆步轩长安街头卖肉一事,经过媒体报道后,在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新时期大学生就业的多元化出路以及人才浪费等多方面的思考。但是外界所不知的是,记者在采访写作的过程中,出于想尽快为其找到更好的工作、希望其人生境况能尽快好转的主观愿望,有意识地隐瞒了陆步轩当时穷困潦倒不仅仅是因为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失当造成人才浪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在上班后先后多次跳槽做生意、开金矿,因为失败而导致经济状况不好的真相。记者主观导致的信息失衡,使读者没有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而一味质疑和责怪政府用人制度有问题。
平衡是增强和谐度的有效方法
目前不少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往往从主观臆想出发,批评有问题的人或者坏人,甚至忘记了新闻真实性本身,结果造成报道的严重偏差和失实。在报道的过程中,重视平衡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它可以防止批评报道的过大伤害,防止正面表扬报道的夸大其词。特别是适当报道有利于被批评被监督者的真实材料,有利于消除批评报道的负面效果。 这一点,对于有关社会热点问题的报道尤为有效。热点问题是一个时期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坚持平衡原则,对于做好热点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媒体首先应加强对社会舆情的调研分析,及时掌握热点问题蕴含的不同利益诉求,多做解释说明工作,从而积极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促进社会和谐、引导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平衡是必不可少的职业精神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提出,调查性记者的专业精神包括冷静、客观、平衡、深入、质疑、精致、人文。这几个要求中,平衡是新闻调查节目组要求编采人员首先树立的意识。我们进行舆论监督的目的,就是希望达到一种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报道中,就是一种平衡思想和原则的运用。所以《新闻调查》的节目中,总是如实再现记者的调查经过,哪怕被采访对象拒绝接受采访或者东躲西藏,它只是希望给观众传达一种信息:我们的采访绝对不是偏听偏信,而是竭力采访到事件涉及的方方面面。 其实,从中央到地方媒体,如今都在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新闻报道方面,突破了过去非此即彼的“八股模式”,通过多元化的信息来反映新闻事件,正确引导受众理解新闻事件的本质,以求在平衡中达到一种既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又注意度的把握维护安定团结大局的完美结果。这其实就是追踪报道中平衡的作用。 运用平衡手法不能绝对化
构建和谐社会,媒体是一种重要的动员力量、组织力量、推动力量和干预力量。但是,在实施舆论监督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为了增加“和谐度”而将平衡等手法绝对化使用。一个绝对平衡的新闻界等于没有新闻界。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理解,事物在发展中,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只是相对的。平衡手法不是讲多种因素、多种意见均衡地、中庸地报道,仍然需要把某种因素、意见作为主要的因素、意见突出进行报道,只是要“顾及”或“注意点出”其他的因素、意见。平衡手法所追求的目标,是更准确地反映事物及其内外联系,是表现令人更加信服的倾向性,是寓倾向性于全面、客观、公正之中。这样才有利于以理性、有深度的舆论疏导社会情绪、平衡社会心理、引导群众视听、化解社会矛盾、消解社会冲突、协调社会关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党和政府提高执政能力,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单位:青岛市广播电视局城阳广播电视中心)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5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