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青年记者 > 专题

新闻传达与公德心之平衡

——对两个轰动性新闻事件的再讨论
2007-01-11 14:46:25
   
 

  ●  任诗芹

  今年,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23岁的女记者曹爱文打动了很多网友。在一次采访落水少女的报道现场,曹爱文不是先去采访,而是趴在女孩身上做人工呼吸,但女孩最终没能醒来。看着女孩的尸体,曹爱文哭了,泪水顺着脸颊滑落。这组照片一经上网,立刻引来众多网友的跟帖,曹爱文也因为这张流泪的照片,被网友们亲切地称为“中国最美的女记者”。
  这件事也引起了新闻评论者的广泛关注,搜索一下“曹爱文”三个字,相关报道和评论有好几十屏。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多论者在文章中都提到去年厦门《东南晚报》记者柳涛的“抓拍事件”,一褒一贬,旗帜鲜明:生命比一条报道重要。
  也有思考得比较深刻的。有新闻学者认为,新闻义务与社会公德的矛盾,有时其实也是理性与情感的矛盾,并提出了如何平衡新闻传达和社会公德心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个问题提得好,有必要深入进行探讨。
 
  两个事件并无本质差别

  仔细阅读相关报道,你会发现其实问题并没有大多数人说得那么严重。
  曹爱文在做客新浪网时首先说:“我救人其实很正常,不救反而不正常了。”有网友问 :假设你遇到一个小孩落入黄河,而你又不会游泳,你是下去救呢,还是用摄像机继续拍现场呢?“我肯定要先呼救,然后报警。”曹爱文说,在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完后,她会用镜头记录现场。“如果我不会水却下水,那不是在给救人工作添乱吗?任何时候,我都不会忘记我是一名记者,能救人就救人,不能救就做好自己的工作”。
  柳涛在事后也袒露自己的心路历程:“有些网友说我没有人性,见死不救。事实上,如果那个人有生命危险,我肯定先救人而不是拍照。”“我在附近找了一根约2米长、10厘米粗的棍子,想立在坑内警醒路人,结果木棍无法立稳。经路人提醒,我在附近工地上找了一个修路的提示牌放在路口,这才挎着相机回到报社。”
  这些事实表明,曹爱文并没有冒生命危险去救人,柳涛也没有故意伤害别人去获取新闻,他们所做的事情都在道德底线范围之内。
  而且,从新闻专业的角度看,女孩落水身亡仅仅是一个普通社会新闻,不会“报道出一些极具震撼效果的新闻来”,曹爱文自己也认为“对已做过1年热线新闻的我来说,类似突发事件并不少见”。曹爱文首先选择救人而不是选择报道,实际上是一种正常反应。央视记者在事后采访与曹爱文同时在现场的记者时问道:“你也在现场,为什么站出来的是曹爱文,而不是你?”这位记者回答说,因为我不懂急救知识,做人工呼吸还是我先喊的。
  柳涛为了引起有关部门对于路况的重视,选择“守株待兔”的方式,抓拍了一组真正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新闻图片,最终促使问题得到解决。柳涛虽然没有直接防止照片中行人的摔倒,却保护了更多的行人不被摔倒。其实,假如柳涛没有在雨中守候一个小时,而是拍一张无关痛痒的水坑就匆匆回去,这个骑车人照样会摔倒。
  只不过曹爱文的选择对于事情的改变是具体、直接、可感的,更合乎人性的本能,而新闻报道的社会效益多是间接的,所以柳涛的选择更容易招致人们的质疑和反对。
  但从本质上讲,他们都选择了做最有价值的事情,他们都是在“救人”。
 
  记者身份是争议的深层原因

  如果曹爱文不是记者,就算她救人的照片在网上流传,恐怕也不会导致这事像现在这样在网上热传,并且还引起了争论。现在曹爱文作为女记者救了人,争论就因此而来,恰恰证明了这一现象和她的身份有关,或者说,人们盯着她的身份,是对记者这一群体一直有更多的期待。人们对待柳涛的心态何尝不是这样呢?
  记者是什么人呢?有人说记者是 “无冕之王”,有人说记者是“公众的耳目”,也有人说记者是雁群中的“哨雁”。普利策曾说过一句全世界新闻界奉为经典的话:如果说国家是一艘船,新闻记者就是站立在船头的眺望者。他要注意来往船只,以及在地平线上出现的任何值得注意的小事。他要报告漂泊的遇难者,以便将其救起。他要透视雾幕和风暴,以便对前途危险提出警告。
  忠实记录可以说是记者的本职工作。要忠实,就要客观,不能人为地干扰新闻事件的原始发生,从这个角度来看,记者本来就是有一定旁观身份的。暗中观察,伺机等待,不光是表现在揭黑、曝光等负面新闻中,甚至有些中性的社会新闻,我们的记者都应该只是事实的记录者,而不能干扰事实发生。
  当记者以客观的态度将社会的问题、人类的灾难转化为资讯的方式呈现在人们面前时,并不代表记者的冷血。恰恰相反,正是由于记者心存对整个社会的关怀,才会通过自己的工作让人们感受到它的存在,警惕它并改变它。正如战争只有通过战地记者客观的报道,才能进入我们的视野,引发我们对残酷战争的自责,引发我们对和平的向住,引发我们思考 :我们应该为避免战争多做些什么。而不是谴责战地记者,为什么没有帮助战场上的受难者?为什么不去阻止战争的发生?
  新闻工作像一面镜子,将世界的假丑恶,以及社会的不完善不公正的地方反映给公众看,引起公众的警惕,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地改正我们做得不好的地方。而我们不应该过多地漠视镜子中反映的事实,反而去责怪镜子本身。
  笔者认为,导致记者有时需要对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进行两难选择的根源,在于人们常常惯于对人对事进行简单的、情绪化的道德裁判, 就如对待曹爱文救人和柳涛拍摄摔跤人一样,是否有悖职业伦理,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离开具体的情境而妄谈伦理,更不能动辄给人乱戴帽子。事实上,简单的、情绪化的道德褒贬,看起来充满正义感,但却缺乏理性分析,往往难以服众,也会给其他新闻从业者带来错误的导向。

  社会效益最大化是平衡点

  一件令人遗憾的新闻事件正在进行,是及时制止还是任其继续发展,并加以报道,这也就是如何平衡新闻传达和社会公德心的问题。笔者认为,在这两者选择中,记者可以按照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做出自己的判断,并采取行动。
  1971年,美国记者霍斯特·法厄斯拍下了孟加拉游击队员慢慢挑死被俘虏的东巴基斯坦平民的情景。他说,“我的手颤抖得厉害,以至于无法更换胶卷……把发生的这些报道出去是我们的职责。”
  1993年3月26日《纽约时报》刊登了南非自由职业摄影师凯文·卡特拍摄的一幅照片:极度贫困的非洲荒原,一个奄奄一息的饥饿女童在爬行,她的身后,一只凶猛的秃鹰在死死地盯着她,准备随时扑上去啄食……据报道,照片发表后,有些人对卡特的道德品质发出质疑:“摄影记者为什么不去帮助那个孩子,却忍心在一边照相?”有的报刊甚至严厉地指责卡特:“他是另一只秃鹰!”但也有新闻媒体评论:这是“本世纪最好的新闻照片”。
  看来误解是多方面的:不仅有公众,也有新闻界业内人士。
  但是,其后所发生的事可以让我们看得更深一些:这张被称为《饥饿的苏丹》的照片,引发了人们对整个非洲大陆贫困的广泛关注和同情,并于1994年获得“普利策最佳摄影奖”,凯文·卡特参加了在纽约举行的颁奖典礼。此后不久,卡特自杀身亡。据报道:面对多方面的指责,卡特身心憔悴。在极度的精神困惑与折磨中,他选择了死亡……
  成千上万的人参加了卡特的葬礼,鲜花摆满了灵堂。有些人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参加葬礼,是为了向卡特表示歉意,他们认识到“他是一个好的、善良的记者”,他们为“自己的无知而羞愧”;而媒体则一致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称职的记者;他的死是世界新闻史上的一个悲剧。
  公众们理解了卡特,并不是因为同情一个死者,而是公众普遍理解到“一个新闻工作者的价值在于他的影响力,而不在于他用自己的个人行为去拯救了多少人”。
  但公众永远不会容忍那些用别人的痛苦赚取金钱的记者,也永远不会尊重任何一个没有道义和公德的媒体。因为他们没有一点人文精神。记者要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去做出判断,丝毫不意味着记者不需尊重社会道德标准。如果借口新闻传达而丢弃社会公德心,其实又落入另一个简单化、情绪化的陷阱。曹爱文和柳涛都值得尊敬,是因为他们都具有人文精神。相反,一味偏爱 “新”、“奇”、“一看到就惊叫”的新闻,热衷于报道名人的私生活,这些都只是肤浅的“泡沫新闻”,只能满足公众一时的好奇之心,很快便会引起人们的鄙视。
  当然,新闻界有一种说法: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就是说公众对正常发生的事情一般不太感兴趣。如果只拍一个坑,很难让大家觉得这个地方危险,无法引起公众的关心和社会相关部门的重视,存在的问题也就很难得到解决。这就需要一些视觉冲击力强的照片。冲击力强的照片怎么得来?当然不能摆拍,但等待新闻事件发生时再拍,又损坏了公众心目中记者的职业形象。所以才会有学者认为平衡点很难掌握。
  因此,公众,尤其是新闻专业人士,在讨论曹爱文和柳涛们的时候,应该有一个更客观、更理性的尺度:他们是在为社会大众服务吗?如果他们仅仅是为了猎奇或作秀,我们就应该谴责他们;如果他们选择了新闻传达和社会公德心的最佳结合点,我们就应该支持他们。

  (作者单位:安徽日报)

 

  来源:青年记者2006年第24期

编辑: 栾晓磊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