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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采访“被批评方”

2006-08-23 14:39:35
  陈中华 
 

  采访“被批评方”的重要性

  舆论监督类报道,也俗称“批评报道”,其中对被批评者的采访是最重要的采访环节,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有的记者在采访中绕过这道坎,仅凭一面之辞或道听途说就指名道姓批评起来,除了暴露出采访作风上的问题以外,也反映出认识水平上的欠缺。
  对被批评方采访的重要性抑或说采访的目的有三:
  1.更准确全面地了解事实真相。回顾多年来做舆论监督报道的事例,我体会到,有人向记者反映的情况最终被证实并不是事实,原因或许是反映情况者对问题并不是很了解,或许是认识理解问题的条件和水平受限制,或许是对某些人某些事有偏见,总而言之,诸多原因都会使其反映的情况真实性大打折扣。如果记者不去另一方采访调查,偏听偏信,所写的报道十之八九就“失实”了。“失实”是新闻记者所能犯的最致命的错误,永远无法“翻案”。它给我们的政府、报纸、被错误“批评”的当事人及记者自身,都带来一连串的负面影响自不必多说。
  2.决定报道最终是否见报。采访中常遇到这种情况:有的新闻,仅仅凭一面之辞,感到稿子很好写,是非很容易判断,一旦深入采访了对方,发现事实又不一样了,是非很难判断了;或者事实虽没大出入,但形成问题的原因复杂,现阶段难以解决,比如是国家法律、政策上的原因,除了“添乱”,报道意义不大。这种情况下,最终要放弃撰稿,虽然采访成了无效劳动,却是一种明智的放弃。
  3.提升报道的质量层次。有时记者凭一面之辞撰写了报道,也不一定会失实,但很可能会流于就事论事,思想是平面而肤浅的。通过对被批评方的采访,可能会了解到事件更复杂的环境、体制背景,重新构思稿件时,主题或许会发生变化,批评的矛头也不再仅仅独对某人某事,而是引导读者去思考更高层面上的问题,报道的思想更有了深度。

  “自下而上”的好处

  首先由提供线索者,或经他介绍找有关知情人了解情况,然后到有关部门,最后找被批评方采访,我把这种程序称为“自下而上”式的采访。
  举例说,近年来,我采访较多的一类情况是村民反映有人在“上面”(比如镇政府)支持下非法圈占土地搞“项目”,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采访这类问题,我都是首先从被占土地的农民那里入手,看现场,找村干部核实,然后去土管局和镇政府。如此采访的好处是“从容”,包括详细询问提供线索者、看现场、查看有关文字或物品资料,应该做的都有时间从容做到。我曾经与电视台记者一同到鲁中某村采访,现场尚未来得及看,“上面”一下子来了好几个人向我们“汇报情况”,使下面的采访很难依原计划从容进行。当时,我想再找村民谈谈,“上面”的人陪着,并建议开个村民座谈会。试想这种情势下,很难再有人畅所欲言,采访就成了形式。有一次,我省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检查我省某类企业的劳动保护情况,本答应我同行采访,临行前又婉拒了我,承诺把调查情况毫不保留地向我披露。但事后并未提供出什么材料,说所有的检查下面都事先安排好了,调查都是开职工座谈会,职工们一律都说企业好话,只有一次座谈会中,几位陪会的企管人员恰都离开了几分钟,职工们便突然诉说起不满,但管理人员很快又进来了,正诉说不满的职工立即缄口不语。我想,记者若在舆论监督的报道中,以“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采访,由上面召集开个座谈会,情况与这个调查组所遇无异。
  自下而上,当记者采访到被批评方时,许多情况皆已心中有数,便于核实问题,便于辨别真伪,同时也节省采访时间。

  要不要“微服”采访

  作为调查式的采访,又涉及到舆论监督,是否需要“微服”,笔者以为根据批评对象的不同,可以采取两手。
  针对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者针对其他对象,但事情较“软”,完全没必要“微服”,理由有二:一是作为党报记者,我们选择的报道题材,大多是工作上的,批评应该是“内部”式的批评,与对方人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党报与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应该是长期的合作关系,不是狗熊掰棒子,掰一个撂一个。如果采用“微服”形式,即使得到了所需要材料,报道刊出后,也很难获得对方对你“道德”上的认同,他会说你“不正大光明,”与你情感上有了隔阂甚至对立,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是不利的。当然,也有记者担心万一暴露了身份,对方托关系找到报社领导,稿子可能就发不出了,就白劳动了。的确存在这种情况,作为记者,见报稿好比自己怀胞足月并分娩的孩子,对她充满了感情,谁也不想流产,做无效劳动。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记者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报纸毕竟不是你个人的报纸,领导毕竟要从更多层面上考虑和权衡利弊。如何少做一些这样的无效劳动?有一个办法不妨一试 :记者在选择具体报道题目时,事先可学着以一个报社领导的思维方式,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一下,这个题目见报的概率有多大。概率不大碰也不要碰。理由之二是,报纸不同于电视,不需要通过原始镜头、原声来证明你报道材料的真实性。报纸的新闻报道有表现和证明其真实性的独特形式,所以,也没必要非得“微服”获取材料。
  针对另一类对象的采访,有时需要“微服”。2005年上半年,我写过多篇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报道,其中一篇公开报道题目叫《购房者几成放贷人》,揭露青岛地区部分开发商预收业主的购房款,房子建成后,见房价涨得高,不想以原合同价卖给业主,便以种种借口迫使业主最终买不成,退款了事,预收的购房款实际成了开发商的借款。另一篇是内参,反映济南周边部分村庄借村居改造名义,非法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出售。这两篇报道我都是假扮购房者身份,名为购房咨询,实为暗中采访。如不这么做,而是很傻冒地公开自己的记者身份,对方肯定不会向你说这么多。

  摆出客观公正的姿态

  被批评方接受你的采访,进而能心平气和地耐心地接受你的采访,就是成功的采访。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记者要摆出客观公正的姿态。
  记者能否摆出客观公正姿态的前题是避免看法上“先入为主”。这实际上又是一个认识问题的方法和态度。应该懂得,尽管你先前的采访很扎实,好像什么问题都一目了然,但事实仍然可能有出入,甚至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先前向你反映情况的一方,可能会因许多条件限制,对事情并非完全了解。你如果真正从思想深处这样认识问题,你的姿态自然就会诚恳而显得公正,对方相信你确实要听他的意见,就会接受你的采访。
  采访被批评方,把握三个原则极其重要,即不当“代理人”,不当“法官”,不当“辩论者”。
  有的记者很有正义感,但表现正义感的方式却不是一个记者的方式,常常不自觉帮人“打起官司”,成了“诉讼代理人”,采访中的表现好像是提供线索人请来的私人朋友,吃人家的饭,坐人家的车,采访由人全程陪同,你想采访谁人家就跑去把谁喊来。动静闹得大,被“监督”的一方尚未与记者接触,已对记者有了隔阂。有一次,我去鲁中某村采访,村民反映了村支书的许多问题。在村民家采访时十几位村民出出进进,动静很大,早有人给村支书报了信。而后两位村民自告奋勇领着我去采访村支书。两位村民平时很怕村支书,这回领着记者气壮了一回,敲村支书的门敲得梆梆响。村支书开了门,第一句话就是:“去法院打官司去吧!”他认为我是他的对立面请来的,为着帮对立面与他斗来的,故将我拒在门外好久,直至我劝走了两位村民,村支书才不情愿地让我进了屋。
  所谓不当法官,是说采访被批评方时,采访就是采访,要听对方说,而不是记者自顾自地说。有的记者未等对方说话,就说什么“这个问题我已经调查得很清楚了……”,或者说“过程就不要再说了,我已经了解了……”等等。还有的记者甚至像一个法官,直接就对这件事及当事人定性评判,那还如何继续采访?把继续采访的目的搞错了,不是进一步调查情况,好像为了发泄一通。如此,对方自然不会接受你。
  采访中怀着一腔情绪,不自觉地与对方辩论更是愚蠢和幼稚之举。记者表达自己思想和观点的惟一形式永远是自己的报道,而不是什么现场演说。几年前,我去淄博张店、临淄的两个村采访时,对方都欲将我拖入“辩论”的陷阱。两次都是连续报道。头一次采访,对方不知道你怎么写,采访时对我尚客气。稿子见了报,对方受到了批评,自然对记者有了气,因做连续报道,我必须再入村采访,一下子被对方“逮”住了。在张店区某村,村支书特别激动,说:“不行咱俩辩论辩论。”我自然不会做这种傻事,只是尽量扮作微笑,心平气和地倾听并记录对方的意见,才使他的情绪逐步平和下来。在临淄区某村,受个别村干部的操纵,十几位村民将我围在村委会,指责我先前报道“失实”,要与我好好辩论一番。我当然不会与他们辩论。我的办法就是不慌乱,不失控,不张扬观点,而是诚恳耐心地反复询问对方的意见和看法,一一认真记录在采访本上,凭对方怎样激将,就是不辩论,不争吵,不交火。遇到这种情况,有时对方也会逼问你的看法,记者完全闭而不答对缓和气氛也不利。这时,可以简洁地讲上三两句,但最好不要讲自己如何看如何看,可以说关于这个问题,中央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也是一种宣传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好场合。这是一种具有强烈震慑力的态度和气质,群众是懂道理的,是会看事的,对言谈举止真像那么回事的记者是信服的。那一次结果就是这样:围攻我的人态度逐渐变得平和了,先后散去,有的还向我咨询其他一些政策问题。

  对方不接受采访怎么办

  在舆论监督类报道或者社会问题题材调查的采访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如果对方获悉记者欲写的报道不是完全“正面”的,记者就不受欢迎,对方会以各种方式拒绝采访。
  对方之所以不接受采访,原因大致有三 :一是认为记者就是对立面请来的,是来找茬的,对记者有成见。二是“心虚”,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怕接受了采访,经过报道,事件被渲染扩大。三是担心媒体曝光后给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在单位内部,谁接受的采访,谁就有一种“说不清”的责任。
  遭拒以后,如何使对方接受采访,有两个办法可以一试。一是明确告诉对方,不接受采访,他们的工作和看法就不能为读者了解,或者读者了解问题不全面,报道过后只会给他们造成更多负面影响。而记者了解全面情况,是使报道客观公正的前提,实际上是对他们负责任的做法。如果记者的这些意见无法传给对方,可借助宣传部门替你传达,宣传部门尽管不希望所管辖的地方被曝光,但这种内容的意见,他们会认真传达的。二是靠诚恳的态度打动对方。前不久,我为写作“城市孩子下县就读现象调查”进行采访时,一城市名校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借口校长不在家婉拒了我采访。我侧面了解,校长就在学校里。但我不认识校长,很难寻找到他。学校的员工似乎有什么纪律约束似的,谁也不告诉我校长在哪里,哪个人是校长。于是,我就等。好在我是记者,谁也不敢撵我走。我从上午9点钟开始一直站在校长办公室门外的走廊上等,直等到11点半,终于有人被感动了,悄悄告诉我校长正在教务处。我遂去教务处打听找到了他,他接受了采访。
  对方就是不接受采访,也不是说稿子就不能写,这就更要看你采访的功夫了。采访并非与被采访者面对面,一个说一个记这么一种单调的形式,采访是一门艺术,采访的过程,采访遭拒的过程,过程中所看所闻,所听到的只言片语,如果记者是有思想的,都可能成为记者报道的材料,甚至是生动的材料,就看你如何运用它了。
  附带说一句,采访被批评方,有时记者人身安全会遭遇暴力威胁。在我多年的采访过程中,真正遭遇到能算作“险情”的不过一回两回,概率几可忽略不计。虽然如此,如采访某些特殊事件,记者也应加强防范意识,在此不赘。

  (作者为《大众日报》高级记者)

  来源:青年记者2006年第12期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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