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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村建设,权威的说法早已大量出现在官方文件或文章中,作为一线新闻工作者,只需要创造性地执行,“大道理”本是不必多讲的。新闻实践中的所见所闻,倒使我隐约体会出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报道的“小道理”来。 首先,新农村报道是一项长期的新闻宣传工作,不能搞“一阵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使命,将统筹城乡、工农发展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初又明确写入“十一五”规划,而且在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之后,作为“第二篇”以3500多字的篇幅作了详尽描述,足见其重要性和复杂性。因为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巨大以及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注定新农村建设是长期、艰巨的任务,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新农村报道将长期在我们的报道中占有重要位置。 实际上,“三农”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的重中之重。我们的“三农”报道也紧跟历史脚步,从改革开放之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从农业产业化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掀起一个个高潮。但不容回避的是,前些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我们的新闻侧重点更多的是在工业、城市,“三农”报道相对弱化了。随着新农村建设鲜明的提出和实施,“三农”报道必将焕发新生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发出后,《大众日报》组织、刊发了一批战役性报道,如去年12月中旬起推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系列对话评论,分别以荣成西霞口、莱芜房干村等五个典型为依托,阐释了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句话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今年2月底至3月初推出的五篇述评“关注新农村建设”,结合山东实际和各地经验,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思路和应注意的问题。3月下旬,县域版推出常设栏目“新农村建设即景”,将山东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活灵活现地及时反映在报纸版面上。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新农村建设随时都会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新闻发生,让我们密切关注它。 其次,新农村报道更应注重新闻性和实用价值,力戒形式主义。 在“关注新农村建设”的采访中,我听到不少提醒声,有的甚至是忧虑。其中两个故事特别让我留意。 第一个故事是淄博市临淄区委书记解维俊讲的,是发生在他老家的事:他们村刚富裕起来,就规划建“别墅村”。第一批别墅建起后,多数人家只有一楼装修使用,二三楼还是水泥墙水泥地,里面堆满杂物。农民每天在大棚、养殖场劳作,一身土一脚泥,对住房质量远未到“讲究”的时候。建了的直后悔,对村干部抱怨不停,于是“工程”只好夭折。 第二个故事是“三农”问题专家、省农村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高焕喜讲的 :几年前他到西部某村参观致富典型,从外面看,院落琉璃瓦装饰,宽敞气派。但进屋一瞅,有的养着羊,腥臭难闻;有的安着土灶,本来整洁、体面的房子被柴火熏黑了。 这两个故事,引发了我对新农村建设热潮中的“冷思考”:新农村建设最怕流于形式,搞成几个样板,标准不低,学起来不易;外表光鲜,“里子”还是老一套。于是借题发挥,写成《新农村思辨》,从推与引、点与面、表与里三方面辨证分析了新农村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 其实,我们的新闻报道,特别是新农村报道,不同样应力戒形式主义吗?比如,某个地方树了几个样板,记者去看过后立马下手写报道,大赞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似乎新农村在这个地方就要建成了,孰不知多数村庄、农户的生产、生活状况并未有多大改善。这叫“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是以偏概全的形式主义。再比如,我们报道一个地方的新农村建设成就,只注重外在的、物化的东西,因为这容易看到也容易反映,却不去研究农民的精神需要得没得到满足,他们的文明程度有没有提高。这是让“浮云”遮了望眼,是不求甚解的形式主义。还比如,我们写某地的新农村建设成就,如果拿过官方提供材料就用,仅凭领导介绍和数字、概念就一挥而就,文章就不会见人见物见事件,也就没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这叫闭门造车,是采访作风不踏实造成的形式主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新闻报道要用事实说话,新农村报道同样如此。我们可以关注点,那应该是新闻性强,事实确凿、可指导面的点;也可以关注面,那应该是兼顾多点、表里如一、引人思考的面。但无论怎样写,点与面都应是相为依托、相辅相成的,落脚点是事实,让我们可信可学可用的事实。 (作者为大众日报总编室副主任) 来源:青年记者200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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