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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中国广电集团化发展的政策分析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传媒业开始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随即,又进一步开始了集团化发展。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与其他行业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政策先行指导,然后才是实践,广电集团的发展亦是如此。文章首先陈述了在政策引领的中国广电集团化发展历程,然后对这些集团化发展政策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中的问题,首先,关于广电媒介集团的性质的规定——“事业性集团”,这5个字可以说是中国传媒业的最大特色;其次,广电媒介集团政策基础原则、核心价值模糊,广电媒介集团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殊身份反映出了广电媒介业乃至整个传媒行业的“双重属性”。我国的广电媒介集团化政策除了存在着上述的特点之外还有着以下几个瓶颈:政策取向以限制和管制为主;政策的等级低,内容重复;典型的“精英决策模型”。 文章在最后提出了一些预测,下一阶段的集团化发展政策将是以内部调整,系统整合为主要方向,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进行资源上的整合,而不再是粗放的行政式合并。特别是在涉及融资、跨地区、多媒体经营方面将会有新的举措。 (邓文卿/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政策与法规研究中心)
从“2006年十大假新闻”谈新闻记者职业道德与操守的缺失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 新闻记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激烈的媒介市场竞争对新闻传播事业造成巨大冲击,同时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有些新闻记者经不起社会的各种诱惑,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而假新闻的出现则正是记者职业道德与操守缺失的突出表现。假新闻有如过街老鼠年年喊打,但却屡屡见诸报端。这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由于利益的驱使,记者编辑选择新闻的标准不是其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而仅仅为了迎合某些受众猎奇等的心理需要;其二,新闻工作者求真求实精神的缺失,在采访过程中不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认真核实细节情况,而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主观臆测;第三,由于职业构成和行业管理制度的缺陷,新闻记者素质水平良莠不齐,缺乏高度的职业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最后是坚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的监督和惩戒机制缺失,导致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底线屡屡失守,防线每每突破,假新闻层出不穷。 (康来成/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为什么是“媒介决定论” ——客观评价英尼斯的媒介理论
哈罗德·英尼斯是加拿大著名的媒介学者,是多伦多学派早期的代表人物,他的诸多理论如媒介偏向论等等在学术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文章针对学界对英尼斯“媒介决定论”的判断正确性提出自己的质疑和意见。英尼斯认为新媒介的产生往往会导致社会文明和整个社会进程的改变,很多学者将英尼斯称为“媒介决定论”者,认为他将媒介的因素放大了,对传播的关注度超过以前任何一个研究经济史的学者。从他长篇累牍的叙述和例子可以看出,他的注意力完全放在媒介对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的影响。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英尼斯或者多伦多学派的其他学者视为“媒介决定论”者,应该客观地评价他们的理论,看到这些理论的巨大现实意义,因此客观地评价英尼斯的理论及其媒介在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 (陈浩文/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浅析误导性虚假广告行为
误导性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主或广告从业人员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弱点,在广告中运用模棱两可、引人误解的语言陈述或表达方式,有意诱导消费者对广告主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以促进销售、获取营利的行为。它“误导”消费者的方式主要体现为蓄意打造“全新消费理念”、形成虚假“市场需求”等5个方面。探究误导性虚假广告存在的原因以及在我国如何杜绝误导性虚假广告,可以从社会伦理道德以及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等层面进行分析。大量存在的误导性虚假广告现象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广告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杜绝误导性虚假广告行为。 1.完善广告法律法规,明确认定误导性虚假广告; 2.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广告监管体系; 3.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 4.加强普法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5.健全诉讼体制,强化社会监督。 (曾劭锟/赣南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第7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