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珑
新闻监督,是新闻媒体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服务落实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更加注重新闻监督的效果,进一步搞好新闻监督,是新闻媒体应该深入研究和认真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确认识和更加注重新闻监督的效果,首先需要我们深刻认识,正确的新闻监督,是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客观要求,也是正确舆论导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媒体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社会正气的进程中,正面宣传与新闻监督是一致的。只有坚持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社会,积极、正确地引导舆论,使新闻宣传为促进社会进步发挥更好的作用。一些影响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落后的、错误的事情,是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的曝光、批评、引导,变为先进的和正面的。所以,把正面宣传和新闻监督比做越野汽车的“前加力”和“后加力”,是非常形象和切合实际的。只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就应该尊重新闻事实,该歌颂的歌颂,该批评的批评。这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政治上清醒、坚定和成熟的标志。同时,我们还要十分明确,新闻监督应以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为根本目的。这就是说,新闻监督一定要有更强的“效果意识”,看它是否符合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此,每一个新闻采编人员在采写新闻监督稿件的时候都要充分思考:稿子发了,是导致事情往好的方面发展,还是往坏的方向发展?会不会干扰当前的工作大局?会不会因为满足了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报道之前,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决不能为了一时痛快而发稿,更不能为了扩大事态而发稿。那种认为,“只有把事态报道得严重一些,才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事情才能解决”的想法必须坚决杜绝。我们不仅应该,而且必须致力让新闻监督获得良好的正面效果。譬如,2007年4月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蕉“癌”之惑》的报道,一方面表现了蕉农对当时不少媒体报道“香蕉致癌事件”所带来的焦虑;另一方面,又以大量的调查采访,揭示了事实真相,从而澄清了谣言,稳定了市场,稳定了人心,得到了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焦点访谈》的这次报道,就是媒体在实践新闻监督中追求良好效果的典范。 正 确认识和更加注重新闻监督的效果,迫切需要新闻媒体的采编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坚持原则,出以公心,时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一是新闻记者要具有敢于在重大是非面前挺身而出的气魄和勇气。2001年广西南丹发生特大矿难。人民日报驻当地记者发现线索后,冒着随时可能遭遇不测的风险,先后三次深入现场,写出20多篇消息、通讯,对矿难责任者形成了巨大的舆论震慑。中央领导同志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二是新闻记者要坚持政府重视、群众关心和普遍存在的选题原则,在党的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各级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难点的结合上下工夫,努力做到有理、有据、有益。对此,媒体记者一定要树立深入扎实的采访作风,亲临现场调查研究,听取涉事各方的意见,充分掌握材料,把事实搞确凿,不能道听途说、以偏概全、添枝加叶、夸大事实。一定要以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为准绳,入情入理,客观公正,让人心悦诚服。对采访调查了解的材料,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去认识,去分析,分清主流,抓住本质,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避免只讲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要分析到位,说理到位,引导到位,既使群众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又让被批评监督的单位感到是对他们工作的促进和帮助,努力使新闻监督有益于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有益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益于增强人民群众的道德意识、法制观念,有益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是新闻记者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把握好“度”。 要以大局为重,保持头脑清醒。对于敏感的、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和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都应事先征求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有的可通过内参向上级部门反映。在一段时间内,批评监督报道不能太多,太集中,数量、密度、时机要适当,不要集中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防止激化矛盾,引起负面效应。记者要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深刻汲取“纸馅包子事件”的惨痛教训,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更不准以“曝光”相威胁,敲诈勒索,发泄私愤。 正确认识和注重新闻监督的效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希望,也是广大读者的需求。它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媒体和记者的努力探索。媒体和新闻记者要深刻认识新闻监督的意义,坚持正确的原则,讲求方式、方法,把握时机,善于及时而正确地分清什么事件可报,什么事件不宜报,什么时候该报,什么时候不该报,什么时候应该缓报,什么时候可以连续报。如果能真正把握好、做好这些,新闻监督就一定能获得良好效果,从而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和谐发展发挥更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12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