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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刊调控历史扫描
时间:2008-06-16 16:44:00  作者:;  来源:

  ●  段玲玲

  调控,顾名思义就是调节控制、改善。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建国至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新闻传播活动中关于报刊发展的调控行为,其中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报刊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法律规定

  新闻政策是政党、政府对所属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态度和策略,具体体现在其有关新闻报道、新闻传播、新闻媒介管理与经营等活动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规范中,它是党和政府管理、调控新闻传播领域的重要手段。界定在一个宏观的位置上,是全局的、全方位的,在一个国家的新闻领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体系,因此它势必是宏观的。政府通过新闻政策或策略的控制功能实现对社会的监督,对新闻界的监督。
  (一)建国前后
  建国前后这一段时期,主要是从政策上予以调控,同时也提出了新闻法制建设。中国新闻事业的新纪元起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闻事业逐步形成自己的结构体系。在报业方面,形成以中共各级党报为核心,多种人民报纸并存的新中国报业结构。同时,在改革新闻管理方式,明确和改进报纸的报道内容、报道形式和报道思想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当时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
  1950年3月,新闻总署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新闻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的讨论意见和中央指示精神,新闻总署向全国连续发布了关于新闻事业的三个重要决定:《关于建立广播收音网的决定》、《关于统一新华通讯社组织和工作的决定》、《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同年7月17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明确过渡时期的报纸任务,提出要加强理论、经济、党的生活、国际问题的宣传,“使新闻报道充分发挥以事实进行政治鼓动的作用”,同时再次强调“报纸是党用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最尖锐的武器”,各级党委要“积极广泛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自下而上的批评”。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依据这个总纲,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制定了几个有关新闻的单行法规:1950年公布了《全国报纸杂志登记暂行方法草案》,规定各地出版报纸杂志(包括公营和私营),必须实行申请登记。1956年,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报纸和期刊的创办、停办或改刊和办理手续的几项规定》,统一规定了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类报纸的创办、停办或改刊的批准手续,规定了各级批准权限。
  (二)改革开放初期至1980年代末
  1983年12月1日,中宣部发出《关于清理整顿报纸的通知》,对报纸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和整顿,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深入检查报纸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知》要求对散布精神污染的报刊要进行整顿,直到停刊。1989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指出,一切新闻出版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法纪、政纪、党纪,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通知》从宏观上确定了新闻工作今后一段时间的指导方针:加强党委领导,实行依法管理。

  从新闻和新闻事业的发展规律谈报刊调控

  20世纪80年代,新闻规律的探索曾是当时新闻学术研究的主课题之一,那是为了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需要。概而言之,新闻要真实、迅速;新闻要有新闻价值;新闻要客观。在我们看来,这就是新闻的三大基本规律,或者说是新闻报道的三个基本要求。
  从宏观角度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然也就决定了属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新闻的性质,新闻和新闻事业,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总之,新闻的普遍规律包括新闻内在的规律和新闻受外部条件影响的规律。新闻受外部条件影响的规律规定了新闻事业的性质、新闻的部分重要功能;新闻的内在规律规定了新闻和新闻事业为经济基础服务和影响社会生活所采取的特殊方式。前者中所包含的政治影响,往往规定着新闻媒介的方向、导向,而且大量地进入新闻内容的层面,从而事实上制约着人们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制约着记者、编辑对新闻事实所作的选择和采取的相应的处置方式。这些规律在报业发展中发挥着自我调控的作用,要求报业应随着经济基础、社会制度、科学技术的演进而演进,新闻报道要追求时效性、准确及时,内容新鲜、多样,要了解与研究受众的心理与需要,讲究可信性、可读性、可感性。
  参考文献:
  ①郎劲松:《中国新闻政策体系研究》,新华出版社,第60页
  ②姚福申主编:《新时期中国新闻传播评述》,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③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④吴高福:《新闻学基本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⑤方汉奇 张之华主编:《中国新闻事业简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5月中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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