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青年记者 > 新闻观察

大众传媒对弱势群体的歧视

2006-08-23 14:38:03
  刘 光 
 

  现实生活中,如果留意观察或仔细推敲,我们会发现一些媒体的报道或隐或显地流露出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就目前来讲,笔者认为,大众传媒对弱势群体的歧视现象,主要表现为对弱势群体的“歪曲”、“利用”和“轻视”三方面。

  对弱势群体的“歪曲”

  媒体从业者在“关注”弱势群体的过程中,因主观偏见作祟,透过“有色眼镜”看弱势群体,歪曲弱势群体形象,并借自身职业之便,利用大众传媒,将一己之见公之于社会。
  某报的一篇报道《重庆上百“夜莺”当街揽客》,揭露了夜晚在重庆某地猖獗的卖淫嫖娼活动黑幕。为打击卖淫嫖娼维护社会稳定勇于揭露其黑幕,是每个媒体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本篇报道却对民工存在着明显的歧视倾向。在报道中作者曾两度提到“民工”一词,第一次是,“装扮民工模样、手撑雨伞的记者刚一走上人行道不足5米,就见......”讲的是,记者假扮民工,去靠近卖淫者,打探内幕的情况。第二次是,“3名40岁民工模样的男子先后从旁边一红衣女子处走过来主动上前......”介绍了男子与女子攀谈进行交易的情况。该报道显然不经意间已表露出了记者的偏见,自己为获取新闻而故意装扮成民工,或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将男子与民工挂起钩来,显然是在潜意识中认为只有民工才会做这种事情,把民工当成了这类嫖客的主体。这样一来,记者在进行一项正义活动的同时,也做出了另一项不道德的事情。随便地将“民工”二字放诸报端,面向社会进行广泛传播,会对民工形象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电视剧中,人物之间的对话涉及到弱势群体时,也会明显透露出对弱势群体的毁损。如在某电视剧中,一位主人公对另一位主人公说:“姐,你看你,以前又聪明又能干,现在像个农村小媳妇”。 对话的姐妹之间都是城里人,给人传达的思想是农村人既不聪明也不能干,这种对农村人的歧视,再麻木的人也能体会到。

  对弱势群体的“利用”

  目前,媒体广告有种傍弱势群体的现象,利用现实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形象,以达到吸引受众,推销产品,争取效益的目的。
  1、利用弱势群体的无知进行广告宣传
  一种情况是,一些商家会以赠与商品为酬劳,让相关弱势群体,在媒体中现身说法,称赞该商品的种种“好处”,极尽赞美之词,而事实上这些人甚至就没用过这些商品或虽用了却与自己所说的并不相符合。如一些医药广告,一些病人在镜头前对用过的药品大加赞赏,“好处”往往是几盒药品,这种现象农村地区最为常见。一些地方媒体对广告把关不严,商家出钱,媒体便会给予播发广告的版面空间或时间段,完全以赢利为目的,不计广告所带来的后果。
  另一种情况是,借帮助弱势群体之名,行宣传商品之实。如2000年某口服液利用某明星做广告,在广告中便涉及到了给某希望小学捐赠该口服液的片段,但从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和中国青基会联合派出的调查组调查结果来看,该希望小学的确收到过某广告公司以某明星名义送来的口服液,但这并非不计回报的捐赠,而是一种纯粹的广告策划行为。类似的广告经媒体报道,虽也体现出了媒体及商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但这只是形式上的关怀,这些弱势群体并未得到实质性的帮助,反而成了商家为推销自己商品而进行广告宣传的道具。
  2、利用弱势群体的形象获取商业利润
  某些广告中的弱势群体并非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弱势群体,而是由专业演员扮演的,广告利用弱势群体在受众心目中的弱势形象,让受众在看过广告情节之后,产生同情之心,进而达到商业宣传的目的。

  对弱势群体的“轻视”

  每个人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作为一个群体存在的弱势群体也不例外。但部分媒体从业者,因在对待弱势群体问题上的不重视、不谨慎和不认真,而造成心理上对弱势群体存在的漠视,而后又进一步造成了从业人员在传播实践过程中,对弱势群体的轻视。这种轻视往往表现在,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同时出现的情况下。
  在对一些灾难消息或突发事件的报道中,有些媒体往往会把官员的名字提到最醒目的位置,突出官员如何关心弱势群体,官员如何做出有关批示,官员又是如何亲自到弱势群体家里嘘寒问暖等,这也能看出媒体报道的倾向性。官员们对弱势群体进行密切关注和扶持,当然可以成为报道内容,确实也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但在对这些事件的报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反常现象,有些媒体将某些本来很正常的事情加以渲染,只是为了突出官员的所谓政绩,而对弱势群体本身漠不关心。这些名为关怀弱势群体,实为宣扬官员政绩的报道,其本质也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歧视。另外,在大众传播过程中,所传播信息同时涉及诸如雇主与保姆、业主与民工等强弱对比悬殊的群体时,部分媒体从业者对弱势者的轻视和对强势者的推崇也一目了然。
  对于大众传媒在“关注”弱势群体的过程中出现的歧视现象,我们并无罗列穷尽之意。以上三题,只是歧视现象不同侧面的主要的现实体现。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社会和个人根源。这种现象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消亡。惟有不断改善弱势群体的处境,消除社会上的不平等现象,消除社会偏见,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才能将歧视现象剔除于信息传播之外。我们期待着这一天。
(作者单位:中北大学)

    来源:青年记者第5期

编辑: 栾晓磊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