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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生态平衡与受众伦理
时间:2008-05-29 13:18:00  作者:;  来源:

  ●  范艳芹

  一

  网络时代伴随着新的传播环境,网络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正改变着我们的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成为“第二生存空间”。网络生态作为媒介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网络传播克服了信息单向传播的局限,实现了传受双方的互动,可以说网络世界中人人是主人,但是网络传播在带来极大便利性的同时也带来网络安全、个人隐私权与名誉权被侵犯、淫秽色情信息传播等问题,破坏了网络生态平衡,给我们提出许多伦理问题。网络受众作为网络传播中最重要的人的因素,其伦理问题也成为网络生态建设的关键。
  美国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指出:技术往往比伦理学发展的快,而这方面的滞后效果将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危害。网络技术发展的同时也破坏了网络生态的平衡。网络生态平衡破坏的诱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信息传播者道德责任的低下、信息技术的漏洞、法律的不健全及在网络环境中受众伦理的缺失。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7年12月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我国的网民人数已经达到了2.1亿,可以说我国已经成为了一个网络大国。

  二

  网络已经成为网络受众获取信息、寻求娱乐、参与社会事件的重要场所。受众借助网络在一系列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推进了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网络传播中受众伦理的缺失也造成了现在的网络生态危机。当前受众伦理缺失导致的网络伦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与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
  信息时代每个人的生活都与网络联系在一起。在匿名的环境下,个人信息很容易被获取与传播,特别是随着手机、数码相机等信息工具的普及,网络受众在利用它记录生活、捕捉新闻信息的同时,也因为在网络中不受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而擅自公开、甚至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侵权。甚至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诽谤,侵犯他人的名誉。网络生态危机的另一个表现,就是淫秽与色情信息的传播,这些信息的传播破坏了网络绿色的环境,对受众特别是青少年受众造成很大影响。
  2.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网络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现象,也是近几年我国网络的一个显著问题。中国互联网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闵大洪认为,“网络暴力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网络语言的暴力化,包括污言秽语,一些恶毒的攻击或者说去贬低对方的人格等这样的情况;第二个情况就是利用网络的功能,有一些高手把虚拟社会中的人在现实当中找出来,随后通过一系列的曝光,给现实的人在生活中造成很大的困扰,产生后续影响。” 今年来我国网络中此类事件不断,受众超出虚拟社会,介入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中,轰动传统媒体,在国际社会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应。
  受众在网上对他人隐私的披露,暴力化的网络语言,甚至是介入其他网友的私生活等问题,造成了网络生态危机,也给现实社会带来极大的困扰。

  三

  网络全新的传播环境下,受众往往忽略了传统伦理道德的束缚。网络受众的个体性、匿名性、自主性与虚拟性等特征使网络受众在网络传播中具有新的心理特性,进而忽略了在传播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1.匿名心理
  匿名性是网络特性之一。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彼此并不认识,我们所看到的只是屏幕上的一个个代码,在事后很难追究责任。受众在此种状态下,很容易摆脱传统伦理道德的束缚,比较“随心所欲”地接受与传播信息。在匿名状态下,不存在社会舆论的压力,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网民的言论自由表达。但匿名性的传播使人们不必为自己的言行承担道德与法律责任,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与名誉权,造成信任危机。
  2.角色扮演心理
  受众的角色扮演心理缘起于网络的虚拟性特征。现实生活中社会赋予受众的多个角色是固定的。人们在这些角色中生存与生活。网络却赋予人们一种“虚拟角色”。在这种“虚拟角色”中,人们的规范相对较少,受众可以扮演自己所期待的角色,这种角色不受身份与社会环境的影响。网络论坛、网络社区中,受众在角色扮演心理下,往往充当一种“道德审判者”的角色,在面对与自己的道德标准不符的信息时,容易出现攻击或者恶意贬低对方人格的情况来表达自己的意见,甚至会通过网络延伸到现实社会。
  3.从众心理
  网络论坛、社区等都是作为网络虚拟群体而存在的,论坛中存在“舆论领袖”,其言论会对其他网民产生心理压力或影响。受众往往会跟随网络群体中个别意见领袖的观点与行为,迷失自己的判断,进而超出受众应有的道义责任,影响他人。
  此外受众的娱乐心理、宣泄心理等也是造成受众伦理缺失的重要因素。网络受众的一系列心理特征导致在传播过程中,受众的自我调节与控制能力减弱,道德责任感下降,沉迷其中,造成网络信息污染及暴力事件等破坏网络生态平衡的事件。
  网络生态平衡需要一个与网络环境相适应的受众伦理规范来约束与监督受众,同时国家应加强受众的伦理道德教育,让受众伦理内化为受众心理的一部分,并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律来维护网络生态平衡。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4月下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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