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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选秀莫越过娱乐底线
时间:2007-12-28 13:22:00  作者:;  来源:
——从《第一次心跳》被叫停说起

  ●  王  萌

  2007年8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报,要求重庆电视台举办的《第一次心动》立即停播。通告称,此档选秀节目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严重偏离比赛宗旨,热衷制造噱头炒作活动,内容格调低下,在评委选择、比赛环节、评委表现、歌曲内容、策划管理和播出监管等方面都出现了重大失误。禁播消息在各大新闻网站迅速传播,网友对广电总局的叫停之举叫好声一片。管理者的叫停无疑给近几年急速升温的电视选秀热着实降了一下温,而《第一次心动》频频超越娱乐底线的做法也激起了业内对恶俗选秀的理性反思。

  娱乐不可越过底线

  西方传播学者把电视的四大功能概括为认知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以及审美功能。时至今日,随着消费主义风潮的日渐盛行,电视的娱乐功能日益凸显,“娱乐至上”已成为一股世界性的风潮。有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娱乐产业的潜在消费能力是5500亿人民币。①国内娱乐产业市场早已被媒体人所看重,娱乐成为我国整个传媒产业的最大推动力。在电视传媒领域,娱乐节目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新节目形态层出不穷,不断满足与刺激着受众的收视欲望,创造出惊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但是,娱乐是有准则和底线的。我认为这个准则就在于,娱乐活动不能对他人(受众、娱乐活动参与者、第三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而《第一次心动》恶意炒作层出不穷,比赛设计丑陋粗糙,评委言行举止失态,节目内容恶俗,演唱曲目庸俗不堪,直播现场混乱失序,整个节目已经频频越过娱乐底线,超出了受众的接受范围。
  魏剑美在《“新闻炒作”要辩证看》中给新闻炒作下的定义是,在新闻发生和传播过程中,新闻提供者或新闻传播者有意识地介入其中,预设或者引导、强化部分新闻要素,以达到吸引受众注意、实现直接或间接商业利益的一种新闻运作手段。②《第一次心动》节目组爆出的消息,经核实多数属于不实新闻,新闻事件根本没有发生,完全由传播者策划、制作、传播,以达到吸引受众注意的目的,这已经超出了一般新闻炒作所容许的范围,不仅给当事人的精神造成损害,假新闻经由大众传播媒介放大后,更是扰乱了舆论环境,混淆受众视听,实属恶意炒作之举。
  《第一次心动》节目开播之初是这样给自己定义的:“健康而不糟糠、快乐而不瞎乐,通俗而不庸俗。”令人遗憾的是,随着赛程的进行,《第一次心动》背离其初衷越来越远。以致8月10日晚15进10的比赛上发生了令人震惊的“选手失控事件”。
  该节目还有一些不当之处。
  1.评委选择失当。选秀节目的评委应该是在该领域内具有专业素养、知名度及美誉度的专业人士,其作用就在于对选手的现场表现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点评。《第一次心动》的两位评委柯以敏和杨二车娜姆并没有任何影视表演的经历:柯以敏作为歌手出道,杨二车娜姆为人熟知则是因为其畅销书籍。这两位评委能否做出公正、专业点评,尚有很大争议。而两人言行举止的种种失当之处,更是有违“容止可观、言语可度”这一评委的基本要求。
  2.媒体工作者责任缺位。电视媒体工作者无疑是电视选秀节目的首要把关者,《第一次心动》恶意炒作、内容恶俗、环节粗糙、场面失控等等,都与该节目组工作人员的责任缺位、专业意识淡薄分不开。“选手失控”后,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立即中断播出信号,以最快速度使现场恢复正常。但重庆电视台对于混乱的现场并未作任何有效处理,任由评委和选手将局面发展到失控。事后,重庆市广播电视局未向广电总局及时报告此次失控事件,也没有主动做出任何道歉。

  竞争性复制与电视选秀节目的失范

  按照传统的经济学观点,同一市场中产品提供者之间的竞争会促使生产者制作出多样的产品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要,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范围和品种,同时会避免垄断,因为垄断会带来产品的均一性。③但我国电视选秀节目市场的发展,则呈现出有异于这一理论的“竞争性复制”现象。所谓竞争性复制是指,主要靠广告收入支持的商业电视最大可能针对具有大众兴趣的观众市场提供非常相似的电视节目的一种节目选择模式。④
  竞争性复制带来了选秀市场的饱和,而这又进一步点燃了各大电视台同类节目之间的恶性竞争,除了想方设法地炒作,很多选秀节目已经无计可施。这是导致《第一次心跳》恶意新闻炒作层出不穷,不惜降低节目内容水准,以失控、失态的反常行为博取收视率的根本原因。恶性竞争的直接后果是,受众对选秀节目过度消费,使其对泛滥的选秀节目审美疲劳,产生麻木甚至反感的情绪。

  选秀节目的操守

  1.坚守娱乐的“无害”原则
  “无害”原则至少包含三个层面的意思,其一是电视媒体在节目宣传时,不经过当事人的允许,不得以明星(名人)的隐私作为宣传点,尤其不能制作、散布有关名人的虚假消息,以免给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造成故意伤害;其二是在节目筹划时,对评委的人选要进行多方面考量,选择专业、权威、公正的评委。优秀的评委不会在专业领域以外对选手进行不当评论,进而伤害选手;其三是节目制作过程中,要净化节目内容、科学设计环节,避免庸俗、不当的节目内容进入大众传播领域,给年轻受众的身心带来负面影响。
  2.提升娱乐的品质
  节目内容健康无害是选秀节目的底线,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娱乐的格调与品质,才能取得受众的持续关注,形成节目的品牌效应,从而得到可持续发展。
  3.创新娱乐形式
  只有结合频道本身的资源、品牌优势,适时、适当地创新选秀节目形式与内容,才能在竞争白热化的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经过4年的探索,内地选秀节目中也不乏这样的典范。2006年下半年,上海东方卫视引进新的节目形式,推出针对明星的舞蹈选秀——《舞林大会》。在电影、电视、歌曲等领域颇有知名度的名人褪去明星的光环,以一个初学者的姿态在陌生的舞蹈领域接受评委的批评,承受淘汰的尴尬与压力。这档节目推出之始就以其新颖的形式受到观众的欢迎,半决赛收视率更是突破了10%大关,根据《上海真人秀节目产业价值链研究报告》显示,《舞林大会》品牌的商业价值将超过4.6亿元。

  注释:
  ①中国电视网 ,http://www.tv.cn/ 2005/7/18
  ②魏剑美:《“新闻炒作”要辩证看》,《中华新闻报》,2004年11月16日
  ③张锐 孙帅:《从“超级女声”看电视节目的竞争性复制与类型化》,《北方传媒研究》,2006年第3期
  ④吉莉安·道尔著,李颖译:《理解传媒经济学》,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10月下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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