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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一期《新闻记者》盘点了2006年十大假新闻,新闻的真实性的问题又摆到了所有记者的面前。 再谈新闻的真实性,确是老生常谈。但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应该是记者心中必须时刻绷紧的弦。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的日益丰富,中国的新闻市场也越来越活跃,新闻报道的内容渐趋多样。但与此同时,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却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一些新闻工作者为了迎合大众的猎奇心理,为了爆出独家新闻,为了增加报纸的卖点,渐渐远离了真实性的原则,捕风捉影、夸大歪曲甚至编造事实的报道开始频繁出现。2006年排名第四的假新闻“银监会拟发退市令 三成商行受警告”刊出后,引起挤兑风波,两天半的时间里,衡阳城商行被支取现金1亿多元。失实报道不但影响了新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而且引发了种种纠纷,甚至造成了一定的社会恐慌。杜绝假新闻,势在必行。这就需要从记者到编辑,从采访到组稿再到审核,每一位新闻工作者,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要时刻以真实为基本准则。
记者要谨守职业道德,切勿妄加杜撰
有些记者因为个人经济利益,全然不顾记者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用手中的笔妄加杜撰,使得新闻公信力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职业新闻记者协会的职业伦理规范中要求:“新闻记者的职责就是通过追求真实,提供关于事件和问题的全面公平的叙述,达到启蒙公众的目的。来自所有专门领域和媒体的有责任感的记者,都努力彻底和忠实地为公众服务。职业正直感是记者信誉的基础。” 2006年7月19日的《信息时报》报道的“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文中提到:在某医科大学上班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取西瓜中污红色的水叫同事化验,发现西瓜被注射了红药水。此篇报道一出,开封市西瓜批发大市场西瓜价格跳水似的暴跌,一连五六天,没有往香港发一车货。而经检验并没有发现西瓜被注水或注射红药水等异常情况。此文作者只是因为买了一个西瓜不好吃,就决定做关于这方面的文章,而对于文中提到的杨女士的情况,他只是用忘记来搪塞。就这样,一篇子虚乌有的报道,却让瓜农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新闻记者在他们的读者、听众、观众的眼中是可信的,是他们了解社会、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因此记者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写报道之前,仔细斟酌所采集和报道的信息是否会引起伤害或恐慌。而不能因一己之私利,哗众取宠,妄加杜撰,置群众利益于不顾。
采访要多方取证,认真核实,切勿捕风捉影
在假新闻中,有很多不是记者故意杜撰,而是因为缺乏查证,或者无意疏忽导致。比如2006年6月12日的《新文化报》报道了“腰围1.75 松原孕妇至少怀了五胞胎”,而实际上这位“超级孕妇”是在肚子里藏了3条棉被、十几件棉衣、毛衣、单衣、棉坐垫、帽子等物品。这位“超级孕妇”居心何在,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作为记者不应该只听片面之辞,而不做进一步考证。对于当事人的说辞,首先应该质疑,然后必须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确认。媒体不能只是传声筒,而是要通过多方采访和认真思考,使新闻报道既具备真实性又具备思想性,从而起到引领舆论潮流的作用。 近年来,会议报道频繁出错,其原因就是有些记者缺乏责任感,不愿深入调查。有的记者根本不到会场,只是会后向有关单位要份材料,所谓的新闻变成了材料的缩写。有的记者即使到了会场,也只是走过场,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认真听、认真记、认真思考。记者本人对会议内容不甚了解,他所报道的新闻也就让人摸不着头脑,有的还会起到误导作用。“扫墓祭祖烧‘别墅’将被查处”的报道,就是因为对会议上有关领导的讲话理解错误,作了不准确的报道,导致群众对政府误解,造成了不良影响。
编辑要认真把关,杜绝错误,切勿玩忽职守
假新闻层出不穷,编辑的玩忽职守也是重要原因。记者因为个人私利而写出了失实的报道,而编辑组稿时为何会纵容虚假?记者因为一时疏忽而犯下失误,而编辑审稿时为何也犯下同样的失误?总而言之,是因为媒体内部管理不善,把关不严,三审制没有很好地落实。 稿件的审核需要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环环相扣,互相监督,缺一不可,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审制。三审制是我国规定的报刊社通用的审稿形式,它对加强报刊科学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保证报刊质量的重要步骤和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三审制的落实并不到位,各级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编辑审稿不认真,不仔细分析、推敲就签字通过;有的不看稿子,只看作者,如果是名记,就想当然地认为没有问题;有的审稿时发现模棱两可的问题,不去仔细考证,也不送去有关部门审稿,而直接送去发排……种种问题的存在,使差错趁虚而入,使很多一看便知其假的报道堂皇地出现在公众面前。抓好三审,迫在眉睫。只有抓好三审制,才能约束、监督记者的采编工作,减少错误的出现。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6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