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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在公共危机中的功能是一个传统议题。然而随着近年来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日益密切,公共危机事件报道的政策界限日益淡化、宽松,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新闻惯例和操作方法得到社会公认,都为媒介在公共危机中进行行之有效的舆论引导增加了许多可以引证的实例,从而为深入思考和探讨传统议题拓展了广度和深度。
媒体应行使社会守望职能,充分满足受众知情权
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尊重公众知情权,尤其是在诸如新型急性瘟疫、生化危机、恐怖危机等这样的公共危机中,保障社会和公众的知情权是现代媒体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事实上,不幸事件发生以后,面对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渠道,媒体也只能“据实以告”,及时向民众通报事实,让公众知道更多的真相;否则,大道不传小道传,作为新闻代用品的传闻就会泛滥成灾,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因此,在社会急遽变动,公共危机突发频率随之增加的现实境况下,如何在突发公共危机中优质高效地收集、处理、传播信息,引导舆论,保障公众应有的知情权就成为现代传媒的一大新课题。① 自2003年始,中国媒体报道观念和新思维已使媒体走出集体失语的状态得到公认。媒体在危机期间的报道不仅要满足向公众提供危机事件零散的信息,还要随着事态的进展,在分析整合信息的基础上向公众及时报道业内对事态发展趋势的估计。在处理危机事件中,媒体以公开透明的姿态及时发布信息,以独立负责的姿态反映、整合舆论,能够使自身权威进一步确立,公信力大大增强,从而增强受众应对社会危机的信心。在满足不同公众对不同信息需求的基础上,媒体冷静客观,和政府、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理性、健康发展。 危机事件中的媒体既是政府对公众发言的渠道,又是公众实现知情权的传播渠道,同时媒体也是靠传递信息服务社会的传播机构。媒体的介入是处理现代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必要环节。传媒的力量在于说真话,维护新闻真实是传媒的天职,特别是在面临重大公共危机时,确保新闻真实,切实尊重受众知情权更是新闻媒介不可推卸的行业道德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② “非典”事件表明,高度集中的信息管理制度已经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公共事务。很长时间以来,政府集中掌握着社会资源,对信息很大程度上也是采取集中控制的方式,什么事实可以传播,在什么时间传播,都不敢掉以轻心,尤其体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上,往往等到事情发生很久,才公开传播,以防引起社会不稳定局面。今天我们的社会正处于高速转型时期,民众的自我管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应当由社会自我管理的事务正在从政府的职能中剥离出来,随着民众政治参与的扩大,人们的自主意识也在增强,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要求更加强烈,政府要获得民众的信任,必须要让民众知道政府的所作所为,特别是当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如果民众看到政府在场并展开行动,就会获得安全感,给政府以支持。伴随整个社会结构的转型,我们的信息环境也正在相应发生深刻变化,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得政府不再能够完全控制信息传播媒介,主流媒体没有传播的信息,却可以通过非主流的方式传播。③有关民众福祉的公众信息,政府机构应当向人民及时公布,媒介是受众获得消息的主要来源,媒介也必须积极报道。
媒体应发挥议程设置功能,化解或转移社会压力
信息来源的多元化、舆论传播的多元性已然成为现实,因而在社会危机事件传播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平衡,往往使谣言的负面传播效果大行其道。作为新闻代用品,谣言在危机状态下会释放出巨大能量并带来严重社会危害。而实践证明,公开的信息能够有效地平息各种议论和猜测,扭转舆论被动的局面。因此,媒体理应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力争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报道新闻事实。同时,发挥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进行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地把握这一心理的动态变化,随着危机的阶段性发展,有针对性地调整新闻发布的密度和频度,从根本上消除流言的基础与动因,以达到与受众的良性互动,引导好社会危机时期社会的舆论走向。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能直接得到的或本身较为复杂的信息,一般的需要大众媒介提供,于是大众媒介无形中为人们建构着现实社会。④议程设置功能认为公众通过媒介知晓事件和问题,依据媒介提示的角度思考,按照媒介对各种问题的重视程度来调整自己对这些问题重要性的看法。公共危机发生时,各种复杂的因素让受众暂时失去了辨别力,如果这个时候媒体也集体失语,像俄罗斯人质事件的开始那样,社会的各种谣言就会滋生、传播,甚至一定程度上成为公众话语的主要内容,猜测、恐慌等各种社会集体心态出现,这样就非常不利于社会暂时的稳定和全社会战胜危机的行动。
媒体应担当“意见领袖”,引导大众科学分析和理性反思
大众传播的强效果论认为,在传播的过程中,媒介还将充当“意见领袖”的角色。“意见领袖”力量的存在有时将影响受众一段时间的判断能力和思维方式。在公共危机发生时,受众不是旁观者,他们也需要科学分析和理性思考,受众的这种思考的源泉就来自于媒体。大众传播不仅作用于受众的感知觉,还进一步影响其思维和情感,这是媒体深层次传播效果的体现。 “意见领袖”的范围不仅包括专家学者或是在某一群体中有权威等意见型人,同时也包括影响力较大的主流媒体、掌握大量权威信息的政府部门等。专家学者等“意见领袖”可就特定危机问题与受众实现互动,从一定的高度和不同的角度来阐释有关危机的知识,引导社会舆论的发展。媒体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就是要宣传和报道专家学者的声音,同时也要发挥自身的权威作用,形成自己独立的意见以影响大众。面对公共危机,大众媒体更应该是一台启发社会思考、促进社会进步的“推动器”。和谐是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有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存在,媒体要履行责任就要注重社会意见的传达和疏通,引导全社会进入理性思考的轨道。 此外,在我国现有社会传播系统中,媒体作为阐发和传播政策法规、协调社会运作的主要渠道,应该在社会危机爆发之际、相关保障机制措手不及之时,通过成熟的危机传播机制进行组织传播。我国应对危机的经验教训表明,控制危机最低成本的手段就是制定详尽的危机应对机制,这其中就包括了新闻媒体的危机传播机制。例如危机时期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一制度体现了政府从自身的立场出发,根据国家的需要、公众的需要以及社会危机处理行动的需要。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设定政策议程,以此影响媒体议程,进而设定公众的议程,其中更多地表现了政策议程对传媒议程和公众议程的引导。成熟的危机传播机制能保证政府信息及公开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从而化社会危机为发展机遇,实现和谐发展。
注释: ①②覃敏:《论新闻传媒在突发公共危机中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③学者纵论“重大突发事件与新闻传播——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重大突发事件与新闻传播”学术研讨会学者发言,传媒学术网,ttp://academic.mediachina.net ④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第79页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新闻系)
来源:青年记者2006年第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