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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力挺”媒体监督并非“善政”契机
时间:2008-04-08 16:02:00  作者:;  来源:

  ●  李  辉

  以前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舆论监督”是个闹心的词儿,或视为洪水,或看作添乱,但从近期报道来看,情况颇有改观:江西、广西的领导提出新闻也是生产力、软实力,广东省的领导欢迎网友“灌水”“拍砖”,云南省明确将媒体监督作为问责行政首长的依据之一……各地不约而同,高调力挺,表明舆论监督正在成为一些地方推动“善政”的工具。
  不可否认,舆论监督环境的改观确实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儿。然而,将地方官员力挺媒体监督视为中国社会进步的一种表征则可,若将其视为“善政”契机则不可——恰恰相反,只要官员还在“力挺”媒体监督,就说明我们的“政”还不够善,我们的社会还不够进步。为什么这样说呢?
  从以前的视“舆论监督”为洪水猛兽到目前很多地方官员的力挺“舆论监督”,甚至提出“新闻也是生产力、软实力”,说明我们社会的民主意识正在逐步增强,这正是社会在进步的表现;可从另一方面来看,“舆论监督”需要官员的“力挺”也正是我们社会的舆论监督环境仍然不容乐观的标志——按理,“舆论监督”是民主社会的“看门狗”,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而不是政府或某些地方官员的恩赐,它并不需要官员的“力挺”,而应该成为民主社会最基本的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果某个地方或国家“舆论监督”需要官员的“力挺”才能维持,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万一这位民主意识比较强的官员调任或离职,后来的继任者不再“力挺”了,那么,“舆论监督”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了——这岂不是“人在政在,人去政息”吗?因此,“力挺”是一种典型的“人治思维”,“力挺”本身说明了“舆论监督”并没有获得它本应该具有的对于政府权力的相对独立性,仍然只不过是握在政治权力手中的一枚棋子罢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力挺”是一种“悖论”——一方面促进了社会局部的发展与进步,另一方面也正因为有“力挺”思维的存在,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一些好的执政理念以及政治与社会理想才很难上升到制度的层面,成为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规范特定社会或社群成员行为的“游戏规则”。
  正是基于上述理由,笔者在为地方官员“力挺”媒体监督感到欣慰的同时,也期待着本届政府能将公民“舆论监督”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即能够尽快出台《新闻法》——当然,这是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博弈的结果。在此,笔者不得不给读者泼点冷水——只要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还没有跳出“力挺”媒体监督的“悖论”怪圈,公民就没有理由高兴得太早。
  (作者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3月上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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