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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青年记者》永远年青
时间:2007-08-21 16:02:00  作者:;  来源:

  ●  陈力丹

  山东《青年记者》是我国两家具有革命斗争历史传统的新闻学刊物(另一家是上海《新闻记者》)之一。在《青年记者》诞生65周年之际,祝愿这个刊物永远保持青年人的心态,为青年记者服务,走在时代的前列。
  我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起,就是《青年记者》的撰稿人,从那时到现在,至少编辑部更换了三拨人马,我与历任编辑都建立了友好的工作联系。眼看着这个刊物二十多来年的成长,版式、期距、开本和编排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这个刊物变得成熟了,形成了一定的风格和优势,而且确实与“青年”这个定语较为贴近了。80年代的时候,中国青年报办的新闻学刊物曾经为争取到“青年记者”这个刊名,与大众日报进行过谈判,大众日报没有出让这个品牌的决策,遵循了现代版权意识与商标意识,现在看来有先见之明。
  《青年记者》每期前面有较多的信息,这是国内同类期刊中不多的(我看到的另一家是《南方电视学刊》),这种编排较为适合青年记者了解全面情况的需要。现在的刊物实行以短小文章为主、内容较为接近新闻实践的方针,也是基本符合青年记者的接受心理的。
  鉴于现在的新形势,我希望《青年记者》在以下两方面做更多的努力:
  一、成为现代新闻观念传播者
  我们这个刊物是从革命战争年代走过来的,积累了丰富的战争时期的工作经验,这一点是我们的光荣。那时能经受残酷环境的考验的经验之一,便是实事求是地根据实际情况将马列主义与革命的实际结合;现在的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样需要根据新的情况,与时俱进地调整工作思路,不仅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且还要走在时代的前列。
  例如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报道法治新闻的时候至少不要违背法治,但是现在我们不少报道的用词和倾向本身就不符合法治精神。对这类违背法治精神的行为,我们的刊物需要及时在理论上作出分析,帮助青年记者树立正确的职业规范意识。这方面,首先编辑在观念上要有职业意识,防止在编稿时发生判断失误。
  现代传媒的基本职能是监测社会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原则。现在世界上的发达国家都通过了信息公开的法律,很多发展中国家也通过了同类法律。我国自2003年非典疫情初期发生瞒报、谎报的教训后,中央在这方面已经采取了信息公开的政策,我们的观念要跟进,要力促政务信息公开,为传媒赢得更多的活动空间。去年6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出台,若不是有各学科的学者积极参与对草案的讨论(其中包括一些新闻传播学刊物),以及网上舆论的影响,可能今年6月人大常委会就不会再次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再议,删节原来的第57条和改动第45条。我们的刊物,应该在这样的问题上及时显现青年记者的意见,跟进现代新闻观念。
  二、成为青年新闻传播学者的学术论坛
  《青年记者》主要是为新闻实践的青年记者提供观点和交流平台的,这个平台除了为大家提供交流空间外,编者还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一些学术性较强、研究规范的重头论文(包括传播一些新闻传播学的基本观点的论文),以引导青年记者提升对职业传播的认识。不能把学术研究降低到工作经验的水平,而是要把工作经验提升到学术研究的层次。
  《青年记者》的名称赋予它青年的生命。体现青年记者的特征、永远年青的心态,这是最要紧的事情。在这里,我提供恩格斯青年时代的一段话,以纪念《青年记者》诞生65周年:
  “我们的未来比任何时期都更多地取决于正在成长的一代,因为他们必须解决日益增长的矛盾。的确,老年人非常抱怨青年人,青年人也确实很不听话;可是,让青年人走自己的路吧,他们会找到自己的道路的,谁要是迷了路,那只能怪他自己。要知道新的哲学是青年人的试金石;他们要以顽强的劳动去掌握新的哲学,同时又不丧失青年人的热情。谁害怕思想之宫所在的密林,谁不敢持利剑冲进密林又不敢以热吻来唤醒沉睡的公主,谁就得不到公主和她的王国;……只有这样的热情才是真正的热情:它像苍鹰一样,不怕思辨的乌云和抽象顶峰的稀薄空气,朝着真理的太阳飞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1卷175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7月上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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