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俞文丹
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当前以女性为报道对象的新闻报道数量增多。一方面,这是现代社会女性自我意识重构、社会进步的体现,另一方面,我们却发现,相当一部分关于女性的新闻报道是负面的,而且多出现在都市报中的社会新闻和娱乐新闻版面,或者虽然不是显性负面的,但隐性存在着对女性社会价值的歪曲,其影响是负面的。 对于女性与新闻的关系,曾有过这样一段著名的论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纽约先驱论坛报》采编主任斯坦利·瓦利克尔提出,“新闻”建立在三个“W”上。即:women(女人)、wampum(金钱)、wrongdoing(坏事)。这说明“女人”是必不可少的新闻要素,尤其当女人与坏事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更成为一个吸引注意力的因素。显然这句话并不能正确地概括女性与新闻的关系,但却真实地反映了女性群体长期以来在新闻话语中所处的尴尬和不利的境地。
表 现
当前,女性在新闻中出现的几率增多,来自女性的声音也由弱变强,但是事实上,女性仍然是处于一种新闻弱势的状态,换句话说,女性发出的声音在新闻话语中总是处于被统治、被消解的地位。在逐渐增多的新闻报道中,负面新闻报道在量上占据了很大比重。落后的性别意识等大众文化的一些糟粕,在媒体报道中没有被剔除,有的还大量充斥在版面中。具体表现在: 1.歧视女性、歪曲女性形象 女性以负面新闻的主角出现。普通的违法犯罪案件,因为罪犯是女性,所以在报道中故意强调女性的性别。比如女小偷、女官员贪污等。 女性作为“弱者”,往往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在部分关于女性报道中,不少女性是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的。如妻子被丈夫虐待,女大学生被强奸、被逼卖淫,职场女性遭性骚扰等。 过多地暴露、强调性特征,女性成为猎奇、娱乐的对象。在一些女性报道中、尤其是娱乐八卦新闻中,女性被突出了性特征。如网站娱乐版的新闻标题:李嘉欣亮相微露乳沟,王海珍超短裙展现超长美腿等等。 2.有选择地对部分内容进行报道、炒作 在媒体对女性的部分负面报道中,报纸对关于女性的新闻的部分内容进行夸张、放大。于是,负面报道中的女性主体基本上生活于声色犬马之中,抑或是陷入水深火热之境地。比如,对于某女干部下台,一些媒体便会去挖掘其感情生活、感情世界的绯闻素材,然后添油加醋,肆意放大。 这种有选择的报道不但体现在对女性的报道中,还大量存在于对于男性的报道中。比如当前的反腐败报道中,记者避重就轻,花精力去挖掘贪官的“花边新闻”。而这些“花边新闻”往往就与女人有关,她们或者是怂恿丈夫贪污受贿的贪心妻子,或者是权色交易的商品,或是贪官们利用职权玩弄的对象。例如就有一篇这样的报道刊登于《三晋都市报》,上海“公路大王”张荣坤培养职业高官情人,对大官进行“性”贿赂,这位名叫卢嘉丽的职业高官情人,通过出卖自己的肉体,帮助张荣坤和自己攫取了大量的赃款。在对腐败报道的内容进行有选择的重点报道后,给受众留下一种印象,就是腐败离不开女人,有女人就离不开钱、权、色、欲等字眼,而腐败的根源,真正值得大家深思的东西却被淡化了。 3.女性正面新闻报道的负面效应 一些赞颂女性伟大的正面报道中,女性的角色总是为人妻,为人母,她们的生活局限于家庭,她们的话题很少涉及工作,朋友。这无形中暗示女性将自己生存、存在的价值圈囿于男人、家庭的藩篱。尤其一些女性时尚杂志,告诉女性如何装扮自己、如何维持家庭和睦,如何做好主妇等,其实等于在告诉女性怎样才能更好地讨好男性。这样的传播其实都是与妇女的个性、自我的解放对立的。这种传播的负面效应隐藏深刻,影响却更大。
原 因
1.历史文化原因。女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处于附属于封建社会各阶级的从属性地位。“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等封建观念编织成了一张统治女性的强高压的网。在封建传统文化中男权意识的围困宰割之下,女性的发展受到限制。这种传统的文化心理深刻地影响着人们接触媒体的行为方式和内容喜好。因而女性在大众媒体的传播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 2.女性报道中的刻板印象。中国长久以来对于女性所形成的刻板印象肯定会影响大众传媒的传播,而大众传媒的传播效应又无疑是在复制、加强这种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在这双重原因的交互影响下,对于女性呈现负面的刻板印象就会得到放大,也就使女性报道呈现出负面的效应。 3.商业利益驱动。大众传媒为了迎合部分大众的心理,追逐利益,陷入了媚俗、恶俗的泥坑。一些无德小报将女性的性特征作为卖点,又或者将女人与凶杀、色情联系在一起,肆意糟践女性、诋毁女性,为的就是吸引大众的眼球,迎合一些人的低级趣味,以促进发行。
对 策
1.拓展女性报道的深度和广度 注重对女性的人文关怀。人文关怀不只是关怀人,更重要的是理解、尊重人;不仅仅是自我的价值,也要为别人自我价值的实现提供条件,这比仅仅提供同情更为重要。对于女性的关怀,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对她们悲惨遭遇、社会待遇不公的怜悯、同情之上,而是应该鼓励女性走出男性的藩篱,重塑女性自信、健康的心理,积极走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价值。 2.提高从业人员的性别意识,增强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感 新闻传媒要积极倡导男女平等观念,加强女性报道的分量。提高从业人员的性别意识。新闻工作者在各种媒体上宣传人物、报道事件时要注意性别平衡,要具有女性的主体意识,体现女性视角,全面公正地报道新闻事实。从观念上和语言上减少对女性的歧视。传媒应具备社会责任感。即使在商业化浪潮的冲击下,也不能把妇女当做吸引读者、刺激销售的“卖点”。女性报道应充分体现出新闻工作者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为女性的发展构建良好的舆论环境。 3.对女性负面消息加以疏导,有倾向地传播 关于负面新闻,媒体工作者不能是新闻就报,要考虑负面新闻带来的社会影响。负面新闻信息的选择、控制传播,是大众媒介有重点、有选择地报道和传播负面新闻信息,从而引导受众的认知、判断和评价。内容的选择要考虑信息的强度、受众的关注度和传播效果的影响度。对于女性的负面消息,一方面应当尽量淡化其社会不良影响的内容,另一方面要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选择报道有利于产生积极作用的女性负面消息。比如女性犯罪报道,应当尽量淡化处理,有选择地对那些能够引起女性警戒、促使女性反思的消息进行报道。 对于负面新闻信息,应当善于从负面的信息中催生正面的意义,这就需要有倾向性地传播。事实与意见相融合,是负面新闻信息倾向性传播的特点。这运用在女性负面新闻的传播中也同样如此。比如,媒体将女大学生妖魔化的报道,理性而负责任的媒体不应当拘泥于一些个案,而应当注意对于事件深层意义的挖掘,比如对女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大学体制机制、大学生的情感、工作、社会交际等等方面进行探讨,同时也应当矫正由于媒体的炒作而使女大学生群体在社会上产生的不良影响,帮助女大学生群体建立自信,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①邓利平:《负面新闻信息传播的多维视角》,新华出版社 ②毛力:《新闻报道中女性的“刻板印象”和话语困境》,中国知识资源总库 ③朱丽亚·T·伍德:《性别化的人生:传播、性别与文化》,暨南大学出版社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2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