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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2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民检察院就某国家级报社驻川记者苏有林和欧阳俊超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向达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苏有林和欧阳俊超的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记者本是一个维护正义的神圣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守法意识是对每一个从业人员最起码的要求。而苏有林和欧阳俊超财迷心窍,利用自己的记者身份,无视法律,不但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还败坏了记者的形象。
记者神秘约访屠场老板
2006年2月21日上午8点20分左右,位于达县南郊外的南临屠宰场老板陈善培接到一个神秘电话,电话里一个陌生男子要他回忆一下,最近一段时间他的屠宰场到底收购、屠宰了多少病死猪?陈老板心想自己一直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政策,从来没有以任何方式收购、屠宰过病死猪,这人怎么血口喷人。他气愤地立即反驳说:“你是谁?怎么如此血口喷人?你要是发现我这里有病死猪,你当场捉住好了。”电话里的陌生男子冷笑着说:“我是《中国某某报》的记者,我们在暗访过程中,发现有病死猪运进你的屠宰场,全过程我们已经录了相,有证据在我们手里。”陌生男子在电话里同时告诉陈老板,他们住在欣城宾馆307房,要求陈老板马上过去回答他们的提问。
一听是记者,并且是主管食品的国家级权威报纸《中国某某报》的记者,陈老板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心有余悸地放下电话,十分着急,心想记者已经找上门来了,一定是自己的员工背地里干了什么“勾当”?于是,立即找来近一段时间的屠宰记录仔细查看,每一头被屠宰的生猪都是经过了动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并出具了相关手续的啊!陈老板查不出问题又找来员工详细询问情况,没有找到丝毫记者电话里所说的有关病死猪的线索。他在心里清楚地知道《中国某某报》的巨大“能量”。陈老板还是忧心忡忡地赶往欣城宾馆,希望能把事情给记者说清楚……
两记者露出贪婪的欲望
2月21日上午9点50分,陈老板来到欣城宾馆307房,进房间见是两名30岁出头的男子。这两名男子各自分别递给陈老板自己的名片,年纪稍大一点的是主任记者苏有林,另一名胖一点的是记者欧阳俊超。两名记者首先拿出一些他们以往曝光的报道给陈老板看,紧接着告诉陈老板,他们到达县暗访已有半个月之久,已经掌握了大量的音像资料,足以证明陈老板的屠宰场有经营病死猪的情况。苏有林还说,达县是全国有名的生猪生产的大县,如果他们把南临屠宰场屠宰病死猪一事曝光,不但对陈老板的生意有毁灭性的影响,对达县的生猪出口也将十分不利。此时,欧阳俊超又说:“其实我们并不想那样做,只是想给你们提个醒,这个事情可报也可以不报。下面的事就看你们意下如何了……”陈老板听出了欧阳俊超弦外之音,向苏、欧阳二人请教。
随后,欧阳俊超将陈老板单独叫到隔壁的308房间,欧阳俊超开门见山地问陈老板愿意出钱私了还是公了?陈老板表示愿意拿几千元钱,就当给他们解决差旅费。谁知欧阳俊超又是一声冷笑,说:“几千元?你当我们是乞丐来要‘打发’的吗?我们到达县来这半个多月,吃饭、住宿各种开销已经花了2万多元了。”接着,欧阳俊超伸出三根指头,说:“最少这个数。”陈老板说:“三千吗?”欧阳俊超说:“什么三千?三万!最少这个数,不然我们就走。”陈老板明白欧阳俊超所谓的“走”就是要曝光。欧阳俊超的狮子大张口不但让陈老板气愤,也让他对苏、欧阳两名记者的身份和动机产生了很大怀疑。陈认为,他们分明就是在对自己进行敲诈活动!
中午,在欣城宾馆一起吃完饭后,陈老板利用付账的机会从宾馆服务台小姐那里了解到,这两名记者是2月20日刚住进欣城宾馆的,陈老板对他们已经来达县半个月的说法产生了怀疑。越来越多的漏洞让陈老板对两名记者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产生了的疑问。
为了把自己的怀疑搞清楚,2月21日下午4点10分左右,陈老板告别了苏、欧阳二人,立即来到了达县公安局南外派出所,要求警方帮助查实苏、欧阳二人的身份。为了不打草惊蛇,陈老板在民警的安排下假意答应了两名记者的要求。他以要去筹钱为借口拖延时间,而南外派出所则将此情况迅速向县公安局领导进行了汇报。
精心设下“计中计”
县公安局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立即派出侦察员到苏、欧阳二人下榻的宾馆附近跟踪、布控。同时,陈老板还将此事告诉了达州市电视台和《达州日报》的记者。多年经营生意的陈老板精明地筹足3万元现金后,找来亲戚和家人一起将每一张钞票的编号记下,并交到派出所作为依据,防止记者收钱后说钱不是他给的。在朋友的指点下,陈老板从朋友处借来一台家用摄像机,准备将和两名记者交易时的情景完全录下来,以做证据之用。
全程偷拍逮住定罪铁证
2月22日下午4时许,在欧阳俊超再三的电话催促下,陈老板和妻子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了事先讲好的交钱地点。临走前,陈老板将家用摄像机放进妻子的手提包伪装了起来。苏、欧阳二人将交钱地点定在了他们从成都开来的长安面包车里。陈老板夫妇一到,苏有林就借口去买水下了车,站在不远处的小卖部注视着车内的动静。在陈老板夫妇的巧妙周旋下,藏在包内的家用摄像机偷拍下了欧阳俊超收钱、数钱的全过程。欧阳俊超将钱放进提包后,便拿出一盘DV录像带,称这就是他们掌握的陈老板拉死猪的证据,现在可以替陈老板销毁了,说完便扯断了录像带。就在欧阳俊超满心欢喜地抱着钞票准备向车下的苏有林报喜时,早已埋伏在周围的派出所民警一拥而上将二人抓获。警方当场从苏有林的包内搜出3万元现金,并且与陈老板提供的编号完全吻合。
为了证实苏、欧阳二人的真实身份,派出所民警与《中国某某报》驻四川记者站的汪站长取得了联系。汪站长十分重视此事,连夜赶到达县,证明苏有林和欧阳俊超确实是他们记者站的正式记者。但至于他俩来达县采访的事根本没有经单位同意,纯属个人行为,采访车也是他们从成都一个体户那里租来的。
“暗访证据”竟是“犯罪证据”
苏、欧阳二人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真的发现了南临屠宰场有屠宰病死猪的线索或者证据?为了弄清真相,派出所民警将被欧阳俊超扯断的DV录像带进行了修复。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录像带里根本没有陈老板拉死猪的事,拍摄内容竟是两名记者在宾馆内与陈老板谈判的全过程!苏、欧阳二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用来敲诈陈老板的“证据”,反过来成了他们敲诈陈老板的证据之一。
事到如今苏、欧阳二人只好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他们到达县后发现暗访有困难,便决定直接找陈老板谈判,其实根本没有拍到任何证据。警方由此认定,欧阳俊超和苏有林到达县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敲诈陈老板。
苏有林被刑拘后始终大喊冤枉,他把所有责任推到同伙欧阳俊超身上。苏有林称,向陈老板要钱,是欧阳俊超单独在隔壁房间去谈的,他知道后还制止了欧阳俊超。另外在车上收钱时他也不在场,这纯粹是欧阳俊超个人行为与他无关。欧阳俊超则大骂苏有林“不够意思”,关键时刻把他推出去“挨刀”。他说苏有林是部门主任,到达州来“发财”是他首先提出来的,他是整件事的主谋,他只不过是个跟班。苏有林还曾经提出自己应该多分一点,和他发生过争执。
达县公安局南外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介绍说,如今的欧阳俊超和苏有林虽然锒铛入狱,但他们没有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耻辱和悔过,竟把责任归咎于陈老板和民警的手段太阴险。苏有林认为他们这次被捕完全是属于运气不好,是中了陈老板和警方设下的圈套。而欧阳俊超更是一语惊人:“哪怕是判了十年,我出来之后还做记者,到时候我就知道该怎么对付这样的老板了。”两名国家级报社的新闻记者素质之低,可见一斑。
今年2006年6月22日,达县人民检察院对欧阳俊超和苏有林二人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金额达到1万至3万元,属于金额巨大。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了尽量减少给《中国某某报》造成的不良影响,文中两位涉案记者均为化名;未经作者许可,拒绝任何形式的网载和转载)
来源:青年记者2006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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