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宁娜
湖南经视都市频道的《寻情记》、湖南经视公共频道的《情感110》等情感节目中,纪实的拍摄手法是吸引广大受众的一个重要因素,引起了受众的广泛关注,但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 记者在进行新闻采访时,当采访对象意识到记者在场时(或摄像机、话筒等),可能会“夸大或隐瞒些什么”。“采访对象可能的夸大或隐瞒”现象,就是新闻采访中的“霍桑效应”。在电视情感节目的纪实拍摄中,霍桑效应更容易凸显,值得警惕。
缺乏人文关怀
电视情感节目中纪实拍摄手法的运用有成功的地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缺乏人文关怀、暴露隐私、体现暴力等都引起了许多指责。有些节目为了追求收视率而放弃原则,一味地满足受众低俗的窥私欲,简单地模仿台湾电视娱乐节目《TV搜查线》,虽然比前者的极端采访手段要收敛很多,但仍然碰触了隐私权的边缘。 例如,有一期电视情感节目中,一位女士的丈夫在外与情人非法同居,她到栏目组寻求帮助,让栏目组和她一起去找变心的丈夫和插足他们家庭的第三者。记者随着当事人一起到丈夫与情人的同居地,找到了丈夫的情人,随即两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厮打起来,摄像机将两人打架的过程毫无保留地拍摄了下来,并在节目中播放。两个女人的厮打和谩骂无疑是一场刺激、新鲜的“好戏”,随着记者镜头记录下的一个个冲动、暴力的动作,观众的好奇心也提到了最高点,想看看两人究竟会打到什么程度,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以前这种家庭和个人隐私的内容是没有机会看到的,更何况是在全国全省众多观众的共同关注下一起“欣赏”,观众的猎奇心和窥私欲得到了极大地满足。这样赤裸裸的报道容易引起观众幸灾乐祸、看热闹的心态,削弱了栏目组维护公众利益、宣扬正确价值观、引导正确舆论的公信力。 此外,我国电视播放还没有分级制度,采访过程中的很多暴力画面容易让未成年人看到,未成年人不具有成熟的价值判断能力,容易对暴力行为产生误解并模仿,产生不良的影响。这种为了过度地追求真实感与感染力,而将他人的私事和暴力镜头搬上屏幕制造轰动效应的做法是不能提倡的,节目制作人员应该对此加以反思,建立一道屏障,避免一些过于直接和赤裸的负面内容。
负面题材过多
一般联系电视台寻求帮助的人大多是因为情感受挫、家庭出现纠纷,希望借助栏目组的力量进行曝光和帮助,所以节目中大多出现的是配偶有外遇、财产纠纷、感情受骗等负面阴暗的题材。这给观众带来一定的误导,让人觉得这个社会有太多的阴暗面,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如有一期节目《百万财产乱了手足情》,录制的是一家八个姐弟争夺房产的事情。姐弟八人本来一直感情都很好,但父母死后老五和老八为了父母留下的一栋房子而和其他姐妹争夺,多次争吵、打架,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导致反目成仇,直到律师对他们的遗产纠纷做出最终解释后,老五和老八还是不愿与其他兄弟姊妹和睦相处。 纪实拍摄的真实性,可以把人间的真善美展现出来,同样也可以把人世间的丑陋与自私暴露无遗。虽然节目是出于伸张正义,维护弱者的目的,但纪实拍摄也引起了一些负作用,过多地将人的丑陋面暴露在受众面前,给受众的心理造成一定的阴暗影响,认为这个社会过于黑暗和不公平。电视媒体担负着弘扬社会主旋律、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所以不能一味地追求收视率而忽略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在节目制作中应该平衡正负选材的比例,在抨击、讽刺丑陋现实的同时向广大观众展现真善美的世界。
警惕“霍桑效应”
电视情感节目本来就涉及人心理最敏感的情感神经,不管是事件的当事人、知情人还是围观的群众,都很容易受到影响,引起非正常激动的情绪,提供不完全、夸大、失真的材料。很多感情和家庭的纠纷,在没有接受记者拍摄时,可能处于矛盾的发展期,但一旦媒体介入,就可能导致双方矛盾升级,达到矛盾的高潮。当事人为了争夺自身利益,博取旁人的同情或者掩盖丑陋的思想,可能夸大或隐瞒他人的行为,放大自身所受伤害,造成新闻失实。 “霍桑效应”是采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在使用纪实拍摄的过程中更要加以警惕。节目组要多方求证,制造合适的采访气氛,当新闻事件涉及两个以上人物时,要注意运用新闻的平衡原则,减小“霍桑效应”给节目带来的负面效应,尽量为受众提供真实可信的节目。 总之,纪实拍摄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充分地利用这把利剑给电视情感节目制作增添魅力、避免其带来的不利因素,需要媒体从业人员认真思索、谨慎对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新闻专业精神和精湛的专业技术为受众提供既有欣赏价值又能满足受众的高品质的精神食粮。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6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