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 原
新闻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体系中的一种特殊而强大的监督形式,已经成为媒体制胜的有力武器。从《焦点访谈》树起舆论监督大旗到《南方周末》在舆论监督上的作为,媒体的舆论监督曾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近几年来,媒体的舆论监督却出现了集体撤退的现象。各类舆论监督栏目纷纷改版或者弱化,媒体的舆论监督进入了“后舆论监督时代”。① 与此同时,伴随着整个媒体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对商业利益的追逐,一方面一些媒体借舆论监督之名寻租,自发开展了“伪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基于一些客观原因,媒体不得不实施“伪舆论监督”。
“伪舆论监督”:当代媒体竞争的必然产物
(一)何为“伪舆论监督” 胡忠青教授在《“伪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的生存困境》一文中,把违背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本意,以“舆论监督”的形式,间接描述新闻事件的部分真相,在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后,媒体主动转移“议程设置”,使新闻当事人成为舆论监督影响的最终承担者的现象,概括为“伪舆论监督”。 “伪舆论监督”是媒体和政府相互妥协的必然结果,是形式上的舆论监督。其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媒体在报道某一新闻事件之后,因为外界的压力或受到自身经济利益的驱使,被迫或主动退出“议程设置”,在形式上呈现出一种“新闻悬案”。“伪舆论监督”因为信息的披露,使潜在新闻事实由幕后到前台,由于受到传媒环境的控制,异化了舆论监督的客体,扭曲了新闻价值,使新闻中的弱势者不仅得不到新闻媒体的“救济”,反而被暴露于众,最终遭到强势者更严的控制。② (二)“伪舆论监督”之原因探析 1.舆论监督的“杀伤力”与采访报道的阻力 舆论监督作为一种充满风险的权利对权力的博弈,③任何一个公共话语空间的扩大,必然会影响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因此,舆论监督的“杀伤力”越大,采访报道的阻力也越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实质上是一种附属于行政权力的“软权力”,其舆论监督权最后的实现与否,还得依靠各种权力间的较量与妥协。因此它是一种有缺陷的监督,一种不彻底的监督,它常常受到权力的掣肘而失败退场。这也就成了一些媒体舆论监督中途退场的重要原因。 2.受众对舆论监督的无限期待与舆论监督的有限作为 针对难以解决的众多社会弊病和政府官员的官僚作风等,普通受众往往是诉诸新闻媒体,寄希望于舆论监督的关联效应。然而由于媒体受自身在城市秩序网中的位置所囿,其报道所能监督的行政层级、触及的问题深度都受到极大限制,甚至可能成为媒体舆论监督报道事实上的“禁区”。这样,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身份就显得尤为尴尬:不实施舆论监督就丧失了新闻媒体的公众表达权,实施舆论监督又不得不服从潜在的权力博弈规则。于是,“伪舆论监督”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3.媒体舆论监督风险与法律保障的不健全 媒体因实施舆论监督被频频告上法庭,虽然传媒自身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但传媒的败诉率之高,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现有法律对传媒的保障力还较弱。正是基于这种法律保障的不健全,“伪舆论监督”便成为媒体规避法律风险的无奈之举。 4.媒体舆论监督与新闻工作的职业伦理缺失 随着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自身却因为缺乏监督,在职业规范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一些媒体为了追逐自身的商业利益,借舆论监督之名寻求不当利益,自发开展了“伪舆论监督”。“纸馅包子”假新闻事件可以说是此类“伪舆论监督”的典型代表。
舆论监督:新时期媒体生存的强大助推器
媒体舆论监督作为权利和社会行为制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媒体代表公众对权力尤其是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进行监督。 (一)舆论监督对于当今媒体生存的决定性意义 无论是舆论监督风起云涌的时代,还是处于低谷的“后舆论监督时代”,舆论监督对于媒体的生存至关重要。 “后舆论监督时代”的今天,媒体在舆论监督上的集体撤退不是媒体的常态,④无论对媒体还是对社会,都是一种伤害。一方面,没有舆论监督的媒体早晚会被受众遗忘;同样的,一个失去舆论监督的社会,必然会因民意得不到合法渠道的表达而出现舆论阻塞,各种并发症会以更加严重的破坏性伤及社会。因此,必须时刻扛起舆论监督的大旗,从而在实现媒体生存的同时,也让其成为社会除疴的利剑。 综观新闻发展史,相信新闻在经历了呐喊时代、热情时代、口号时代、描述时代、策划时代和观点竞争时代之后,必然会走向新闻发展的“第七个时代”——“新闻舆论监督时代”。⑤ (二)防治“伪舆论监督”:当前媒体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重要议题 “伪舆论监督”作为一种形式上的舆论监督,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媒体和政府相互妥协的必然产物,“伪舆论监督”不仅达不到舆论监督的效果,反而使新闻中的弱势群体最终成为舆论监督的牺牲品。 于是,如何防治“伪舆论监督”也就成为当前媒体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过程中的重要议题。 首先,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监督环境。媒体舆论监督要发挥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作用,不仅仅有党的关心、媒体的热心,还要有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人民的愿望通过媒体反映出来形成舆论,比如批评报道,通过媒体曝光,引起公众谴责,引导社会形成一种不利于批评对象的舆论氛围。 其次,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闻自由的权利也要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行使舆论监督。在认定媒体是否侵权时,可考虑适用“善意”及“公正评论”原则,而不是仅以报道和评论是否绝对客观真实为标准等等。 最后,新闻工作者要提高法律素养。新闻工作者应知晓法律,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利。新闻报道与评论应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新闻舆论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
未来展望:借助舆论监督这把利器,媒体的明天会更好
“后舆论监督时代”的今天,媒体在舆论监督上的集体撤退不是媒体的常态。⑥只是一种暂时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媒体环境和媒体自身的成熟和完善,“伪舆论监督”必然会从源头上得以根除,舆论监督也必然顺应媒体的生存法则而再次形成燎原之势。 因此,媒体若想生存,舆论监督的高潮若想再次到来,不仅需要媒体的热心和决心,更需要我们每一个社会人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坚信,“新闻舆论监督时代”必然会到来,我们的媒体明天会更好。
注释: ①张成良:《中国媒体进入后舆论监督时代》,《新闻知识》,2007年第4期 ②④⑥胡忠青,李相成:《“伪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的生存困境》,人民网 ③陈力丹、闫伊默:《论我国舆论监督的制度困境》,《南通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⑤韩立新教授指出,新闻发展的第七个时代即新闻舆论监督时代,其到来的标志是:我们的媒体可以批评我们的政府。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5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