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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娱乐假新闻泛滥埋单
时间:2008-03-19 15:57:00  作者:;  来源:

  ●  周  忱

  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多样,娱乐新闻从以前的“配角”,发展到现在几乎各类媒体都可以看到其活跃的身影。同时,娱乐新闻中也出现各种问题,有些甚至有加深的趋势,比如恶意炒作、谣言绯闻不断、文化品位不高,甚至出现假新闻。未经证实的消息就大张旗鼓地发布出来,标题中打上“据传”、“被爆”或打上问号等做法,在当今的传媒业也已经屡见不鲜,①甚至有媒体直接用假新闻“害死”某明星。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何在?又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在对这一类假新闻的源头和成因展开具体分析之前,有必要对“明星假死”做一番解释。

  何谓“明星假死”

  从行为论上来看,“明星假死”这一现象的出现并不是明星自身的行为,不是明星希望借助“假死”来炒作自己,而是大众传播媒介的一种传播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由于某种原因(知情故意炒作或者不知情偶尔疏忽),大众传播媒介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发布未经核实的某一明星死亡的消息,而实际情况是该明星依然健康地活着。
  2007年12月9日南京某媒体刊登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功夫巨星洪金宝据传去世》,②声称香港功夫巨星洪金宝于12月8日晚突然去世,第二天清晨,上海某网站刊登某位时评作者《缅怀一代功夫巨星洪金宝》的评论。就在大家沉痛哀悼这位功夫巨星的时候,12月10日,在家中悠闲地品着普洱茶的洪金宝自己辟谣,指出了这一消息的虚假性。
  虽然洪金宝的“死讯”得到了及时的澄清,但回顾这几年来,娱乐圈如此让人哭笑不得的“误传”可谓屡见不鲜。近几年,先后有琼瑶、张国立之子张默、张柏芝、沈殿霞、刘德华、郑秀文、李雪健、王小丫等传出“死讯”,都被证实为假消息。
  此类假新闻的多次出现表明,媒体“害”死明星不是偶然的疏忽,而已经成为了一种传播现象,我们有必要对这一现象加以分析,并引发这一现象背后对娱乐假新闻成因的思索。

  九大“明星假死”现象统计与分析

  1.“明星假死”新闻首发媒体
  从表中所显示的数据来看,网络无疑是娱乐假新闻滋生的温床,虽然论坛上的帖子还不能算作新闻,但却属于新闻信息的范畴,③有必要从新闻的这一新源头、新上游开始关注虚假新闻信息的防治。目前形势来看,网上虚假新闻信息主要有两个来源:传统媒体自身采写的假新闻;个别网民或组织(包括网站本身)在网上发布的谣言。对于前者,网络媒体处于下游,是虚假新闻信息的二次传播者。而对于后者,网络媒体则是虚假新闻信息生成、散布的平台甚至主体。网上虚假新闻信息泛滥当然源于诚信缺失,但同时也与这样一些原因相关:网络时代进一步强化了不少网民猎奇猎艳的浮躁心理,对于难以识别的虚假新闻信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部分网站为了追求新闻“卖点”和点击率,置新闻工作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于不顾,把关失职,甚至设置议题、蓄意制作和炒作虚假新闻;意见领袖、社会精英的失语,社会组织与管理部门的失察,致使虚假新闻信息传播与制约严重不对称等等。
  当然我们在将责任推卸给网络的时候,也应该看到纸媒渐渐在网络化,网络语言侵蚀得纸媒失去了自我范式。④以上罗列九大“假死”事件中,虽然大多数由网络首发,但后来纸质媒体都有跟风之嫌。
  2.“明星假死”新闻造假类型分析
  从九大“明星假死”新闻的造假类型上来看,不外乎有以下几种:1.主观臆造型。2.道听途说型。记者和编辑把听说的东西未加求证就加以发表,这方面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洪金宝假死一案。3.空穴来风型。某些人利用网络技术,在网上胡乱发布假消息扰乱视听,把写新闻当作写小说。而一些媒体为了追求新闻的所谓“新奇性”和“时效性”,而有意加以传播。
  其实,无论是哪种造假类型,都反映了记者职业道德的缺失和对“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一真理的置之不理。
  3.“明星假死”新闻作者分析
  传播者在一条信息产生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所以我们要了解假新闻的始作俑者。
  “公共舆论”时代的到来,打破了信息的官方垄断,社会的信息流动从金字塔结构向网络结构转化,信息平等的力量开始冲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⑤我们可以规范记者的职业道德,但不可能要求每一个受众都对自己的言语负责,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网络的“虚拟现实性”为“网络谎言”的滋生提供了温床,⑥这些假新闻凭着网络,很快得到传播。
但“谣言止于智者”,如果我们的主流媒体不跟风炒作,假新闻自然自生自灭,但可惜的是,在九大“明星假死”新闻中,虽然最初的传播者不是记者,但最终却都有主流媒体卷入其中。
                
  关于“明星假死”现象的思考

  1.媒介竞争的白热化,巨大的商业利益的驱使以及记者自身素质的低下是娱乐假新闻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此外,需求促进生产,受众的猎奇心理也促使媒体在报道娱乐新闻时过分追求隐私刺激,将新闻真实性原则抛之脑后。
  2.网络媒体传播失范。有学者认为娱乐假新闻是这样出炉的:网络假信息→媒体假新闻→网络转载,⑦虽然这一说法有片面之嫌,但分析一下九大“明星假死”新闻后可以发现,这一假新闻生产线是通畅的。以下的一组数据可以让我们感觉到个人媒体或者说是自媒体的发展态势和巨大力量:目前全国一年有4亿多个手机的主人通过拇指发布了4000亿条沟通情况,达成交流的信息,6000万人习惯于在各种论坛里发帖灌水,交换信息,发表时评,3000多万人热衷于自己报道社会,评论世事与人生。这种广泛公开的传播方式,使得假新闻的滋生得以可能。目前网络新闻最缺少的就是品牌和公信力。虚假信息主要是在社区论坛、BBS中存在,相关编辑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网站的规定对网友发布的信息有一个判断,如果拿不准再上报,但是网上的信息量很大,对于一些细微的内容他们无法做到一一核实。这也就为假新闻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上述是网络媒体对假新闻传播起到的第一个作用,其次,我们回到第二个步骤,即由媒体假新闻向网络转载转变的这一步骤,网络媒体对假新闻还会起到放大镜的作用,由于网络媒体自身的性质,如传播空间不受限制,传播速度较快等,假新闻复制的速度令人瞠目结舌。
  3.纸媒网络化。这样一种随意的散漫的新闻态度最初主要是体现在网络媒体上的,如今大有向纸媒进军的趋势,“洪金宝”事件的出台给造假的记者和报纸带来了负面影响,同时也让读者不禁要问,连曾经是最可信的白纸黑字都失去了它的公信力,以后还有什么消息才能让大家相信?
  4.如何遏制假新闻。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大多数研究表明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止假新闻的产生:从制度上打造一个稳定的刚性约束机制,从整个新闻生产的大系统着眼,建立遏制假新闻产生的宏观制度环境。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加强对假新闻的惩治力度。但是具体到娱乐新闻的领域,笔者认为还需要从这两方面入手才能真正遏制娱乐假新闻的出现:进一步树立新闻真实性原则观念;提高记者的综合素质。

  注释:
  ①叶德本,解守阵:《中外假新闻大曝光》,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2年出版
  ②《功夫巨星洪金宝据传去世》:《现代快报》2007年12月9日A11版
  ③侯召迅 孙文鹰:《完善网络虚假新闻信息防治机制》,《中国记者》2007年第9期
  ④郭庆光:《传播学教程》,1999年11月第1版
  ⑤杨鹏:《南风窗》2005年12月下
  ⑥黄蓓蕾 :《让假新闻无处藏身》,《新闻前哨》,2004年第7期
  ⑦卓宏勇 晋雅芬:《互联网世界:假新闻的土壤和放大器》,《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2月中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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